栖霞借款律师
首页>>法律常识
栖霞借款律师
相关信息:
  借条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一、借条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cnLaw.net。“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合同关系和侵权民事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甲提起的是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乙对其侵权行为给甲造成的医疗费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nLaw.net。甲获得保险赔付不应成为减轻乙的责任的理由。乙赔偿后,甲与保险机构的关系可以另行处理.中法网。《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cnLaw.net。《第八次全国法.
.cnLaw.net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相关内容:
·南京18法律咨询广场
·南京金融证券律师
·南京聚众斗殴罪律师_南京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立案认定、司法解释、律师无罪罪轻辩护
·借款案件民事起诉状
·南通市区县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取保候审规定

一、失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失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无固定收人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

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判刑怎么判?
    国家制订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到侵犯,凡是侵犯他人权益的,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诉讼代理人可能会由于急于胜诉而毁灭案件中的证据,这种行为会构成毁灭证据罪。那?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判刑怎么判?请跟随我们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
  合伙企业出资方式是什么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
  偷税漏税公司负责人离职就不需要判刑了吗?偷税漏税公司负责人离职也可能被判刑,只要偷税漏税是负责人在职期间发生的,并且负责人对偷税漏税负直接责任的就会被判刑。偷税漏税的处罚是: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起诉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起诉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起诉离婚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张家港律师
·南京律师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交通事故造成左锁骨骨折,做了钢板固定;另外,车主负全责的情况下,该如何赔付
    A

    交通事故造成左锁骨骨折,做了钢板固定;肺挫伤,现在住院快一个月了,另外,车主负全责的情况下,该如何赔付

  • Q关于医疗事故鉴定和赔偿
  • Q您好我想问一下女方怀孕流产但是女方又和其他人结
  • Q请问,在企业退休人员有独生子女费吗
  • Q订婚未结婚,女方有身孕,现男方不想结婚了,应付什么责
  • Q您好,张律师!给老百姓打官司,一般律师多少?
    A

    您好,张律师!给老百姓打官司,一般律师多少?

  • Q婚前的个人股份分红
  • Q我是不是还有?? non
  • Q耕地的确权,确到别人的名下了。拿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
  • Q借钱给别人,现在对方不还,要怎么办呢
    A

    借钱给别人,现在对方不还,要怎么办呢

  • Q民事相关,我是在老家相亲的
  • Q和同事共同注册的公司,现在他不配合我做撤销股东手续,
  • Q学生什么事都没有,不陪钱去教育局告老师打学生,家长算
  • Q关于房贷限的问题,我们的申请的房贷原先是15
    A

    我们的申请的房贷原先是15,可是银行通知我们第一次还款的时候发现是20.而且这个改变没有任何人通知我们!询问开发商和

  • Q金盛百货收取定金又不能提供商品,拒绝退还
  • Q某幼儿园自秋季开学以来,同一个班,陆续有22个幼儿的脸、颈、背部,出现不同程度的变黑脱皮现象。变黑暂
  • Q我大舅突发疾病。老板告我们勒索
  • 法律常识
    www.cnLaw.net 中法网
    律师黄页 | 咨询中心 | 法律常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