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西城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西城法庭
详细地址:东山路
联系电话:

善用“情理法” 力求案结事了家和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延平区法院少年庭在长期的少年审判实践中发现,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往往都有一个问题的家庭,去年月,延平区法院依托少年审判庭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实现了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的融合。家事审判合议庭在少年审判 “三三九不工作法”的基础上,总结出了“以情拉近距离,以理寻找过错,以法分析利弊”三部曲。
以情拉近距离,是指法官在庭前通过阅卷和送达时对当事人的内心进行把脉,组织当事人进行情绪疏导和情感宣泄,先行化解矛盾。以理寻找过错、以法分析利弊,是指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找到双方当事人的内心柔软感化点,以理晓之,让当事人寻找各自在婚姻中的过往和对错,并正视之,努力修复危机婚姻。如断定为“死亡”婚姻的案件,则以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为首要,依法对子女的抚养、家庭财产的分割等进行公平处置。庭后,法官还将定期回访当事人,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家和。。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西城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南平律师
陈建青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3年
18567906376
南平律师
吕超 律师
执业12年
13147094815

福建律师·南平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量刑会有档案?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量刑会有档案,如果严重,中止犯会被判刑,这样就有案底,但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刑罚,但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也是有可能不判刑的。犯罪分子中止犯罪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对被害人的同情或怜悯、内心的谴责、突然悔悟、对受刑.

检察院自侦案件撤案刑诉法的规定是什么
    一、检察院自侦案件撤案刑诉法的规定是什么?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
  对于遗赠扶养协议必须公证吗?遗赠扶养协议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对于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依据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公证。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

上海厂房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厂房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在厂房拆迁过程中,不是简单地赔偿固定的费用就可以,而是需要考虑到现在和因此带来的影响等等,尤其是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重要性可想而知,所以就需要了解上海厂房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您参考。上海厂房拆迁赔偿标准根据.
  是否构成强奸罪如何判断?(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南平律师
陈建青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3年
18567906376
南平律师
吕超 律师
执业12年
13147094815

福建律师·南平律师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姐妹4个,只有1个对父母的房产等掌控,现父亲已故,想
  • Q老二手公房交易纠纷,在线求助
  • Q刑事案件速请求?/////
  • Q怎样办最恰当,各位律师
  • Q一个女的纠缠前男友然后去他家又从他家走了却没有回家大
  • Q跟朋友合伙开店,说散伙了,他说他自己盘过来做,把我们
  • Q装修款欠了一年不给,没有合同,有微信通话记录可以起诉
  • Q我想咨询一下律师现在有几个人欠我钱但是就是不还我想咨
  • Q退休劳务工作中第三方责任事故人身伤害
  • Q我在公司上班4个月了,公司迟迟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看劳动法
  • Q鼻子尖贯通伤,缝十几针能构成伤残??
  • Q十前我们老房翻盖,占用了邻居家的地方,现在宅基地确权
  • Q对方借钱不还,有银行转帐记录。能否要回
  • Q我是七台河农村的?019农村合作医疗今有涨了,头几交了,今不想交了,求你了我该怎么?
  • Q投诉受贿者应该到哪里投诉
  • Q借条有个字写错,没按指纹,请问可以起诉嘛
  • Q小孩输液时发生意外伤害,如何划分责任?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西城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法律机构导航
    www.cnLaw.net 中法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