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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有没有高温费,高温费的发放规定是怎
  高温费的发放具有强制性,只要是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用人单位都必须按照当地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向员工以现金的形式发放高温费。根据高温费的发放规定,只要是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都有高温补贴,那么,驾驶员有没有高温费?一、发放高温补贴的规定?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

·劳动者熬夜衰老算工伤吗?
  劳动者熬夜衰老算工伤吗不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

·离婚子女抚养权司法解释是什么?
  离婚子女抚养权司法解释是什么一、离婚子女抚养权司法解释是什么?1.孩子抚养权的司法解释核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抚养权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2.父母离婚,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核心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父母离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跟随母亲,两周岁以上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父

·网络诈骗的预防方法是什么?
  网络诈骗的预防方法是什么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网络越来越发达,但是网络诈骗也越来越猖狂,每年我们国家都有很多人被网络诈骗侵害。虽然网络诈骗很猖獗,但我们还是总结出了预防网络诈骗的办法,接下来,我们将会在文章中详细的讲解有关于网络诈骗的预防的内容。网络诈骗的预防方法是什么?随着互联网络的快速发展,网上购物、网上炒股、网上银行、网上营销等网上商务活动日渐兴起,网络已成为百姓生活中一种较为重要的投资理财工具,在这个虚拟世界的互联网上,既孕育着商机

·合伙企业解散有哪几种情形
  合伙企业解散有哪几种情形一、合伙企业解散有哪几种情形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企业解散如何清算?按《合

·销售假药罪的主观方面的认定是什么
  一、销售假药罪的主观方面的认定是什么?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产权年限到了怎么办,需要重新办理吗?
  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性质是不同于西方,我国采用的是土地国有制和集所有制体,但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当事人是可以通过申请的方式取得。申请人一旦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意味着可以永久的使用,答案当然不是,每一中土地类型的使用期限是不相同的,当我们的产权年限到了怎么办,是否需要从新办理。一、产权年限到了,住宅自动续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致。分别对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作了区别性规定。即: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非住宅

·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能取保吗
  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能取保吗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情节比较轻的,符合办理条件的是可以办理的,但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以及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按照《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来讲,一般的解决方式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来讲,一般的解决方式都是诉讼,而当事人在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先确定管辖的法院是哪个,要是法院不对,那么是不会受理相应案件的。那到底实践中该如何确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如何确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
·缓期执行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缓期执行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缓刑,一般在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要是符合缓期执行的条件,那么此时就可以适用缓刑。对于犯罪分子来讲,能够被适用缓刑是很有利的。那法律中规定的缓期执行的条件具体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缓期执行的条件具体有哪些缓刑是指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并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考验,并保留执行的可能性,以达到刑罚目的的一种执行制度。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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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8:05:37:9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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