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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费用具体是多少呢? 劳动诉讼费用具体是多少呢?一、劳动诉讼费用国务院出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八十三条还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
·公民遇到高空坠物怎么办? 公民遇到高空坠物怎么办?当接到高空坠物投诉或事件出现时,应采取以下行动:1、立即进行调查,迅速辨认抛物方向、楼层号码、位置,设法寻找违例者。2、如有需要可向违例者发出警告,并报告警察。如果未能找出违例者,在有需要时通知所有业主,并指出该行为的严重性。3、派人看管好抛下的物品(证物),如所抛的物品砸坏公共设施、车辆等,应用线圈围起来,并拍照存案。4、记录一切详情于物业日常管理记录簿内。二、该追究谁的责任?高空抛物和坠物的最大区别在于,坠物案件中,无法
·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的条件有哪些?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加快企业发展速度,追求更高的企业发展目标,此时,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变得十分必要。企业改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那么,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是怎么样的呢?我们来一探究竟。一、资产拍卖含义资产拍卖是通过竞卖方式将资产公开出售。一般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通过竞买人出价或应价竞争,将资产公开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二、资产拍卖过程①由资产 ·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有哪些? 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即当事人一方具备不符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所以,对于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一般有: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明;2、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证明;3、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二、争夺抚养权的举证情况有哪些?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比如工资条
·车主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
·担保时效随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吗 担保时效随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吗?担保时效不会因为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担保法)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时效不中断。关于担保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
·监视居住回原籍地执行可以吗? 监视居住回原籍地执行可以吗?可以回原籍执法,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刑诉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
·商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有多久 在我国只要是土地使用就会有相应的年限,那么,商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有多久,所以不同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会存在较大的差别,另一方面还有合同的签订条款存是双方的协议结果,所以对于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没有较为准确的回答。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商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有多久,那么自己对于这块土
·肇事逃逸致轻微伤怎么处罚? 一、肇事逃逸致轻微伤怎么处罚?肇事逃逸致轻微伤的处罚是:应当暂扣驾驶证半年,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和15日以下治安拘留。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人不少,有些事故并不严重,只给受害者带来了轻微伤,但是肇事者逃逸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他们需要为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负担一定的法律代价。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有三种情况: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
·留置权和物上请求权的关系是怎样的? 留置权和物上请求权的关系是怎样的?一、留置权和物上请求权的关系是怎样的?留置权属法定担保物权,基于特定的法律关系而占有标的物,以对物的占有为其存续要件,也就是说,留置权人非基于留置权而有占有的权利,而是基于占有而成立留置权。一旦占有丧失,留置权即随之而消灭。这一点区别于质权的先有质权后有占有。因此,留置权的占有丧失时,留置权人不能基于物上请求权请求返还留置物,也不得于占有被侵夺而丧失时,提起占有之诉。但是当留置权受妨害或有妨害之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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