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全椒律师黄页: |
全椒法律咨询 |
全椒法律常识 |
·可以要求第三者精神损害赔偿吗? 具体要看起诉第三者什么。如果是起诉第三者重婚罪或者破坏军婚罪的话,这是可以的。但如果是起诉第三者要求其赔偿或者追究其破坏一般婚姻家庭的责任,这些情况是不可以的。因第三者导致夫妻离婚,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如果第三者造成了当事人的实际损害,主张赔偿(包括精损害赔偿)从法理上是可以成立的。比如第三者的介入造成了当事人因此而自残、自伤、自杀等造成了精神上的实际损害且损害后果明显的,可以适用民法典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没有明显的实际损害,仅
·什么情况下社区矫正对象被收监 对于被判管制或监外执行的罪犯,需要同时适用社区矫正。但是,实践中社区矫正对象也是有可能被收监的。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社区矫正对象被收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什么情况下社区矫正对象被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执行: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2、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区、县域,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 ·关于共有房产继承的问题分析 共有房产一般都是夫妻共同拥有,如果一方出现死亡的情况,就会出现共有房产继承的问题,那么共有房产如何继承呢?共有房产继承应注意哪些问题呢?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共有房产如何继承被继承人如果没有对他的遗产如何分配等问题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其遗产将会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入继承程序,即先由第一继承顺序中有继承权的继承人继承,其他继承人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生前 ·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中,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当然也会存在一些例外情况,这就是举证责任导致。那么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那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二条也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
·一、交通事故够不成伤残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够不成伤残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
·挪用公款辩护律师拥有哪些权利 挪用公款辩护律师拥有哪些权利?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6、自案件审查起
·一、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给误工费吗? 一、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给误工费吗?会赔偿误工费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
·工伤鉴定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遇到工伤的这种情况,如果不抓紧时间维权的话,超出国家规定的诉讼时效,恐怕对劳动者本人将非常不利。所以有很多人在医院治疗期间其实非常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工伤鉴定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毕竟像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这种事情,还是抓紧时间申请比较好,因为本来鉴定期间就需要较长的时间。一、工伤鉴定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一般要求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上一般认为在治疗三个月后,属于稳定需要的最低时间,所以伤残鉴定至少要在工 ·处理个人债务纠纷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相信您都知道,有关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是比较复杂的,它有不少事项需要注意,否则处理的结果可能对您不利。那么,在实践中,处理个人债务纠纷时有哪些要注意的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处理债务纠纷有何事项需要注意?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一、处理个人债务纠纷时有哪些要注意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我国司法实践,债权人在处理个人债务纠纷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