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黟县律师黄页: |
黟县法律咨询 |
黟县法律常识 |
·民法典11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11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国的法律就好像我国的历史延绵,总结了上下五千年慢慢发展起来的法律条文其细密程度、厚重程度和具体程度几乎是我国历史的法学缩影。其中人们最熟悉和最常见的莫过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那么,《民法典》11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今天,我们收集资料为您解答。二、《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三、解读本条规定了征收与征用
·著作权保护期限开始是怎样的 一、著作权保护期限开始是怎样的(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
·分公司没有成立能签合同吗 没有成立一般不能签合同。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如果是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签订合同,如果是没有注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是不可以签订合同的,那么分公司因为没有独立的财产是不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以也是可以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当分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损害协议有争议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损害一般都会签订处理协议,但是事故中一方会对处理协议有争议,并不同意对方的处理结果。那么,如果对事故赔偿损害协议有争议怎么办,该怎么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将在告诉你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损害协议有争议的解决方式。一、交通事故争议处理法律规定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
·他项权益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现在很多人在抵押房产的时候都会要求办理他项权证,那么对于他项权证很多人是不太了解的,那么他项权益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一般他项权证对于抵押房产的人是有着关键作用的,因为它代表着没有房产证但是此房产还是属于你的,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具体解答。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方面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3、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和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增加金额等。二、流动性损失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利益持有人(interestholders)手中的金融凭证(债券、银行债务、商业信用和股票等)面临两类损失:一是因公司市价下跌遭受的面值损失;二是金融工具流动性下降,导致的交易成本增加。例如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应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应提供哪些材料?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哪些证据?(1)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等;(2)工作证、工卡;(3)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表等;(4)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登记证明;(5)考勤记录,如考勤表、纸皮打卡记录等;(6)证人证言。2、在实践中如何认定证据的有效性?(1)在书证中,没有签字盖章的证据无效;(2)在书证中,提供复印件无效;(3)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很低,证人不出庭作证,证人证言无效;
·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多少年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
·对于在外务工的大多数人来说,在一些大城市 对于在外务工的大多数人来说,在一些大城市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想法是有一点不现实的,所以大多数人会选择租房。在租房的时候,其实一些大城市的房租并不便宜,往往您在支付高额房租以后,但是并享受不到本地的一些公共服务资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安徽省推出了租售同权。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我国安徽租售同权什么意思?一、我国安徽租售同权什么意思?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
·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为结婚而购置房产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夫妻房产都属于夫妻共有房产,还包括了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的情况。那么,在对夫妻房产进行认定时,对于夫妻共有房产怎么认定呢?如果要离婚,就要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呢?以下是我们带来的详细介绍。一、夫妻共有房产怎么认定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