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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基本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基本内容是什么?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有着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而民法总则作为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在这其中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解决社会问题,民法总则有必要在一定的时间进行法条修订。那民法总则基本内容是什么?我们会为您仔细解答。《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目前已经废止,相关规定需要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执行。以下是民法总则基本内容:1、自然人出生、死亡时间按照以下顺序认定:“出生证明记载→户籍登记或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其他
·怎么算是商标侵权商标侵权怎样维权 怎么算是商标侵权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
·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变更? 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变更?(一)协议变更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二)诉讼变更双方协商一
·代位权的效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代位权的效力表现在哪些方面?一、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本解释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要求 我国的政府在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情况下,对自身的管理也较为严格。对自身的办事原则和办事方法进行相应的公开处理,保证这类公开的信息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下面我们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要求。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提到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耳熟能详的一句话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此需说明两点:第一,所谓“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是一个通俗的说法,不是法言法语。《条例》第5条的表述是:“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
·非全日制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由谁缴费? 非全日制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由谁缴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2.从事非全日制
·遗嘱人怎么在公证处立遗嘱? 遗嘱人怎么在公证处立遗嘱?(一)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二)提交材料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先予执行?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先予执行?一、适合先予执行需满足的条件先予执行的着眼点是满足申请人的迫切需要。执行本应在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先予执行是为了解决一部分当事人由于生活或生产的迫切需要,必须在裁决之前采取措施,以解燃眉之急。例如,申请人因高度危险作业遭受工伤,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急需住院治疗,申请人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与负有承担医疗费用义务的被申请人不能协商解决,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庭裁决劳动争
·酒后驾驶怎么处罚2023 酒后驾驶怎么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驾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 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相关部门鉴定以后构成残疾了,那么就可以向对方索要精神赔偿费了,那么这个精神赔偿费要按照什么样的因素赔偿?怎么来赔偿呢?今天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一、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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