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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是什么? 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是什么一、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是什么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
·事实婚姻的解除该如何操作 事实婚姻在我国可以说是历史的产物,虽然现在还有一些事实婚姻的存在,但新的事实婚姻已经没有再产生了。根据相关规定,男女之间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建立了同居关系的,并且日后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实践中事实婚姻也是有被解除的可能,那此时事实婚姻的解除该如何操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事实婚姻的解除该如何操作1、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事实婚姻。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才构成事实婚姻,否则
·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明示预期违约构成明示预期违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违约方必须明确肯定地向对方提出违约的表示。违约方的自愿、肯定地提出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债务时,构成预期违约。有人认为,由于违约方在作出违约的表示后,另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一种要求对方撤回违约表示的催告,才能证实对方的表示为最终的表示,从而确定其是否构成提前违约,这种方式有一定道理。但按新民法典的规定,只要违约方作出违约的表示是明确肯定的,就构成预期违约,而不必等受害人
·以房抵债构成要件。 以房抵债实质上是以物抵债或代物清偿的一种方式,通常表现为债权债务双方当事人达成变更原债的履行方式为以房屋抵偿原债的合意,约定以债务人或经第三人同意的第三人所有的房屋折价抵偿原先的债务。因此通常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以房抵债双方此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2.双方达成以房抵债的意思表示(通常变现为签订以房抵债协议,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3.抵债房屋产权转移至债权人名下。 ·单位非法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工资 视情况而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每年交强险是固定的吗,需要交多少 每年交强险是固定的吗,需要交多少一、交强险是固定的吗去年10月1日起,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价格,并根据“奖优罚劣”原则实行费率浮动机制。因此交强险的多少,可能根据发生事故次数而出现不同的费率,价格也就有所不同了。二、交强险计算对于交强险多少钱的疑问,交强险的价格和许多因素有关:初次购买和再次购买交强险的价格可能不同,再次购买与是否出险等等,这些都影响交强险的价格。车主朋友们可以参照以下公式: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
·职工工伤护理费标准怎么计算的 职工工伤护理费标准怎么计算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
·劳动合同可以不写工资吗? 劳动合同可以不写工资吗?必须要写工资在合同里面;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没有工资的合同,等同于无效合同。在劳动合同法第17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
·法定监护人包括哪些,哪些属于法定监护人 监护人具体可以分为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一般在确定监护人的时候,首先都是先从法定监护人开始。那么您知道法定监护人包括哪些吗?而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又有什么不同?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一、法定监护人包括哪些,哪些属于法定监护人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 ·随着南京房价的不断递增,很多人都选择了性 随着南京房价的不断递增,很多人都选择了性价比更高的二手房,但二手房终究不是新房,因此翻新就成了购买二手房的必经程序。于是很多人就会问旧房翻新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南京旧房翻新的注意事项。一、南京旧房翻新的注意事项(一)为洗手间做闭水试验在装修二手房之前,首先应该请装修工人为洗手间进行闭水试验,检查以前的防水处理做的如何。方法是:堵住地漏,在洗手间放5CM的水,观察24小时,然后到楼下邻居家检查,如果没有漏水现象,证明防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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