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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主体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主体有哪些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审计、外汇管理等行政机关。另一种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是有限的,除了加处罚款的强制执行权外,其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权必须要有法律规定。根据目前法律的规定,只有公安、海关、税务三个行政部门有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行政强制执行权。
·醉驾致朋友受伤认定我全责 醉驾致朋友受伤认定我全责1,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因道路
·夫妻共同共有房屋如何立遗嘱? 夫妻共同共有房屋如何立遗嘱?夫妻共同共有房屋可以在达成一致间继承人后进行遗嘱处理,但如果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因为共有住房是一人一半权益,双方各自可以分别立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属版于各自那一半权权益份额,也可以夫妻俩一起书写遗嘱,指定继承人以后继承全部产权。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
·民事法庭庭审的程序是什么? 民事法庭是作为民事法律的审判机关。民事法庭庭审的程序是什么?我们为你做出了详细解读,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1、庭前准备工作。书记员应先期到达法庭,做好以下开庭前准备工作:(1)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入庭就坐。检查诉讼参加人出庭情况。如有一方诉讼参加人未到庭的,应立即报告审判长处理。(2)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出示身份证件。到案前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如确认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简称“专家”)出庭的,
·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
·入职一年公司劝退的赔偿是多少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迅速发展,公民越来越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工作中,人们都会参与到工作中去,用劳动来换取报酬,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员工已经入职一段时间,而这时公司想要劝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那么入职一年公司劝退赔偿多少呢?我们来关注下。一、入职一年辞退赔偿多少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
·强拆主体是镇政府还是村委会? 违法建筑强拆主体是镇政府还是村委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时,强拆的主体既不是镇政府,也不是村委会,而是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强拆的主体是法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审判程序是怎样的,毕竟审判的过程还是与最后的判决结果挂钩的。那到底交通事故的审判程序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应用一审普通程序,现介绍如下:(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 ·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 一、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流程如下所述。1、银行开户(在公司基本户或从新开立的一般户里存入需要增加的注册资金,像银行索取银行询证函、现金缴款单、余额对帐单并加盖银行章)2、出验资报告(到会计师事务所出验资报告,提供银行询证函、现金缴款单、余额对帐单、老的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章程修正案及股东会决议)3、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4、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该如何处理?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该如何处理?按照道理,双方签署合同后就应该尽到履行义务,不得随意解除。但是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应该如何处理?哪些情形下可以进行合同解除?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知识,并通过下文分享给您。一、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该怎么办?《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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