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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遗嘱 怎样写遗嘱1、指明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遗嘱人应当对自己死后留下哪些财产作个交待,指明遗产的范围、名称和数邑。这些遗产包括房屋、存款、有价证券、交通工具、家具、家电、金银首饰、衣物等个人用品,还包括承租、承包的可得利益,债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遗嘱人所欠的债务及其清偿办法,也要在遗嘱中一并写明。2、指定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遗嘱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已的遗产遗留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就要写明遗嘱继承人的名字。否则,遗
·单位裁员绩效工资怎么算? 单位裁员绩效工资怎么算?1、单位裁员绩效工资是按照计件或者是计时的方式来计算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包含其绩效工资的,补偿金的计算是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即便是绩效重新做表,也要按照员工实际所得的工资来计算补偿金额。2、个人月度绩效考核系数计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绩效考核分数来计算,另一种是根据绩效考核等级来计算。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相关。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未成年人只有16岁算不算童工 未成年人只有16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满了十六岁不算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
·迟延交付购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迟延交付购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一、迟延交付购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按规定,你要是太迟支付房款,卖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行使该权利:1、首先就是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2、你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换句话说就是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交易不能达成了。3、在经过卖家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你还是没有履行付款义务。不过,实际中通常只要你延迟付房款时,满足这几个主要条件,卖家那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了。【法律依据】《合
·自愿送收养犯法吗送养人需提供哪些手续 自愿送收养犯法吗当前一些地方,不少父母无力抚养孩子就将孩子以一定的价格卖给他人。而一些夫妇因为不孕,想要孩子,因此双方一拍即合,达成私下送养协议。这样的送养孩子的行为合法吗?本文就将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整理后作如下说明:(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三)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
·遇到非法集资在哪里报警 一、遇到非法集资在哪里报警?(一)可以直接到事发地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二)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作询问笔录时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或者主动提出申报、登记《非法集资参与资金登记表》,并提供集资合同、收款凭证等证据材料,注意自己留存一份填好的《非法集资参与资金登记表》;(三)公安机关在立案后侦查的过程中,调查组会对集资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在此过程中被害人需耐心等待并积极配合调查;(四)在案件侦查完毕,调查组将集资情况核对确认完毕后会填制清退凭证
·工伤鉴定结论没岀来不上班行吗? 许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会遭遇到工伤事故,国家为了保障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订了工伤保险制度。这部分的劳动者只要经过劳动部门的鉴定,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了。我们知道,劳动者在工伤期间会有一定的停职留薪期,在此期间劳动者可以不用上班,那工伤鉴定结论没岀来不上班行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工伤鉴定结论没岀来不上班行吗?停工留薪期满,即应上班。工伤职工什么时间上班,与鉴定结论是否下来无关,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疗工伤的期间)满,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一、什么是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二、不正当竞争会追究法律责任吗?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只要实施了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违法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代理词怎么写?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代理词怎么写?审判长、审判员:本人受廊坊市安次区众祥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案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前,我仔细阅读了起诉状,详细查阅了与本案相关的所有材料。通过刚才的出庭质证,对本案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下面发表本案代理意见,请合议庭采纳。纵观本案,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有二,一是土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二是我方是否违约并是否应该支付违约金。两个问题中,前者是基础和前提,是后者存在与否的根据。合同有效,才能谈得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有效期我国的诉讼制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有效期我国的诉讼制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有时会使受害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那么,现有的法律中,关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有效期有哪些呢?今天,来带您一起了解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有效期。一、三年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可见,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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