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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虽然现在诈骗比较多,但其中真正可以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的也不是您认为的那么多,此时需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才能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诈骗罪。究竟法律中对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
·如何申请注销本人的注册商标?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不再使用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三、申请书件的准备 申 ·在离婚过程中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只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进行离婚,但是诉讼离婚往往会耗费很多的财力和物力,那么离婚诉讼期间花费多少钱?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希望能够为您带来帮助。离婚需要多少钱?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
·怎样确定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的时间依要约的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口头要约一般自受要约人了解时发生法律效力;非口头要约一般自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存疑不起诉送达时间是多久 存疑不起诉送达时间是多久这个时间没有限制包括在审查起诉期限之间,一般一个月就知道结果了。存疑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三款规定的精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1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办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办不仅金融机构的合法借贷行为受法律保护,与之相对应的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也受法律保护。而很多时候,民间借贷都是有偿的,也就是有利息,那么民间借贷的利息怎么确定呢?而要是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又该怎么办呢?一、民间借贷的利息怎么确定1、当事人对利息和利率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2、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利率的,其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是不得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司法解释,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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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补偿的四种情况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现实工作中企业有以下四种情况是不需要进行任何补偿的,但实际操作起来却相当困难。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法里写的很清楚,企业在试用期内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怎么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什么证据证明?除非是碰到学历造假、经验造假的一类,而工作表现上的内容很难进行鉴定。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公司之前做好很多的补漏 ·不当得利跟拾得遗失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不当得利跟拾得遗失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我国法律上对于生活中的不当得利和拾得遗失物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毕竟,不当得利的表现形式还是比较多的,和拾得遗失物的表现是不一样的。在某些情况下,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是有着天壤之别的。在下文中,我们将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不当得利跟拾得遗失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不当得利跟拾得遗失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拾得的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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