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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责任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连带担保责任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
·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有哪些情况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其中就包括了营业税,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免除营业税的。那您知道免除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吗?而要是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话,营业税又是怎么收取的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一、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 ·如果您准备买房,那您一定听说过房产认购书 如果您准备买房,那您一定听说过房产认购书,并且会急切的想要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去购买商品房,而为了避免法律风险,自己应该注意些什么事项。那么,实践中,房产认购书的内容是怎样的呢?在了解商品房认购书的同时,购房者在买房时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一、房产认购书的内容是怎样的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发展商、销售方及认购书的基本情况;2、所认购房产的基本情况(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房产的总价);3、订金数额、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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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对于那些已经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了额土地的使用权的民事主体,需要即使到土地资源的管理部门,提出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请求,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规定是不同的,我国法律规范规定的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呢?对于哪些没有按照既定的规定,办理的土地使用证,是否具有司法效力呢?一、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换正式的土地证1、《民法典》规定,如果你想将临时土地使用证换正式的土地使用证,你必须要等到临时土地使用证过期了才可以更换成正式土地使用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交警怎么定责?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交警怎么定责?(一)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1、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l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毁灭证据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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