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龙川律师黄页: |
龙川法律咨询 |
龙川法律常识 |
·行政处罚中的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中的数罪并罚适用条件是什么?在行政执法中,经常会遇到在一个案子中行政相对人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情况。多种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若是简单的择一重罚,而不合并处罚,可能会出现对违法行为漏罚的情形,则会放纵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违《行政处罚法》中的“过罚相当”原则。1、必须是同一个行政相对人,合并处罚必须是针对同一个行政相对人,若不是同一个行政相对人,就不存在着合并处罚的问题。2、必须存在两种以上(两种)违法行为。存在两种以上违法行
·假释规定具体包括哪些 你知道什么是假释吗?这是一种针对特殊犯罪分子,比较任性化的一种制度。能够让他们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尽快的走进社会、融入社会。那么你知道假释的规定具体都包括哪些吗?我们为您解答。一、什么叫假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二、关于假释的规定有哪些最高人 ·盗窃罪的帮助犯定什么罪 一、盗窃罪的帮助犯定什么罪?盗窃罪的帮助犯也是定盗窃罪的,但帮助犯属于从犯,量刑比主犯轻。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则应以胁从犯论处。对于共同犯罪,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况确定增减基准刑的幅度。(1)对于共同犯罪中相对作用较小的主犯,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2)对于一般共同犯罪中
·工伤认定标准最低标准是多少? 工伤认定标准最低标准是多少?工伤赔偿标准不能一概而论,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每个人的工作收入、伤情鉴定结果不一样,工伤赔偿数额也就不一样。工伤赔偿要考虑地区经济差异、人均收入、本人工资收入、工伤鉴定等级等因素综合考量。一、工伤认定标准最低标准是多少?工伤赔偿的标准,是按照本人每月工资收入为基数,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来计算伤残补助金。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 ·物权法土地使用到期后怎么办? 民法典土地使用到期后怎么办?按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另外,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
·工程设计费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设计费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工程设计费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相关规定: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开始计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二、工程款已过诉讼时效了该怎么办?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 ·在我国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多少? 在我国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多少?在我国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具体金额分情况,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的赔偿,所有机动车赔偿范围,赔偿额度都一样,赔偿范围就是被激动车损坏损伤的人和物,赔偿额度是死亡残疾11万,医疗一万,财产两千,机动车有一点点责任,交强险就在额度内不计责任赔偿。二、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 ·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一、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不得已怀孕为由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
·如果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什么时候放人? 一、如果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什么时候放人?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最长37天内放人。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情况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情况在实践中,离婚后房屋分割的情况相当复杂,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6、父母参与出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