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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申请主体是什么人 管辖权异议申请主体是什么人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二、当事人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形1、已经超出答辩期的。2、发回重审和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诉讼申请执行书 申请人: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 住址:_____ 电话: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 住址:____ 电话:____ 双方因___________一案,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号判决书(调解书)判决(调解)后,现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房产继承牵涉土地使用权吗? 房产继承牵涉土地使用权吗?我们都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但是在继承法中,房产继承牵涉土地使用权吗?要说到这个问题,就一定要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的三种获取方式,因此,我们为您整理出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转让的三种方式来讨论房产继承是否牵涉土地使用权。一、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
·老人遗产可以不给儿子吗 一、老人遗产可以不给儿子吗可以。如果父母生前有遗嘱,不将遗产分别给子女,而是捐赠给慈善机构或者赠与他人,都是可以的。父母有合法遗嘱不让子女继承、子女放弃或者存在依法应被被剥夺继承权情况。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父母可以不用子女赡养,只要不起诉即可。父母有权处分个人财产,即有权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字房产归属于谁? 夫妻结婚关于房产问题成了大部分人所纠结的问题,房产证上署名是夫妻的哪一方,婚前购房和婚后购房的差别对于署名是谁也有一定的影响,只要是婚后购房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字房产归属于谁?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一、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字房产归属于谁?1、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这种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 ·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要严格按照有关商品房的买卖程序进行,比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收房验房等等。具体来讲,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呢?由于商品房的价格非常高,因此购房者要谨防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陷阱,避免遭受损失。那么,购房者购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陷阱?本文将详细为您解答。一、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购买商品房一般经过下列程序:1、签订认购书,并按开发商要求交纳定金或预付款。签订认购书不是必经程序,但很多开发商要求 ·发生专利纠纷怎么办? 发生专利纠纷怎么办?发生专利纠纷怎么解决??一、发生专利纠纷该怎么办?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当事人需要冷静对待,并寻求解决途径。可以请求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或直接向省会城市所在地中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起诉。专利权人的权利被别人侵犯了,有两种途径来保护自己权益:(1)向管理专利工作行政部门(当地知识产权局)提请调处;(2)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何提起诉讼:1、证据收集侵权厂家基本情况;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情况2、管辖法院选择起
·耳朵司法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交通事故或医疗责任事故中常会造成受害者身体出现不同程度的伤残,而受害者的伤残程度既不由受害者决定也不是加害者说了算,其伤残程度主要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司法鉴定的标准主要取决鉴定的项目内容,不同部位的伤残有其特定的鉴定标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耳朵司法鉴定标准,以供您了解。1、二级伤残: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碍障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2、三级伤残: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
·工伤申报超过30天怎么办 工伤申报有时间限制,两个时间分别是:三十日内和一年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一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
·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区别是什么? 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区别是什么?1、商标异议针对的是“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即只有商标仍处于“初步审定公告”这个阶段,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只有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商标,才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也就是说此时的商标并未获准注册,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标2、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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