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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实践中,有很多刑事犯罪都是有特殊主体构成的,但是对于非法拘禁犯罪来讲,其并不在此列。法律规定非法拘禁罪是由一般主体构成,不过在具体的处罚上面,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罪的话,那么就要从重处罚。到底非法拘禁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带来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细则(2017年8月7日)中,可以知道,江苏省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情节规定如下:1.非法拘禁一人,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 ·移送管辖后的财产保全 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原受理案件法院已经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对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如何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成为审判实践中的难题。一、受移送法院解除移送法院财产保全措施中的难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 ·异地刑事拘留多少天批捕? 一、异地刑事拘留多少天批捕?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进行刑事拘留后,如果需要逮捕当事人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逮捕。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而保证逮捕任务的顺利完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有哪些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有哪些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五)公安机关在 ·辩护人妨碍证人作证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辩护人妨碍证人作证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二、防害作证罪与其它罪的界限?(一)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共犯的界限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经济诉讼或行政诉讼中,范围较广。但是如果行为人在刑事侦查或审判过程中,采用强迫、威胁、唆使或贿
·个人所得税退税之后会有影响吗? 个人所得税退税之后会有影响吗?个人所得税退税之后是不会有影响的,个税扣个人的,一般不会影响社保缴纳。个税(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是通过个人应付工资扣减社保等支出、国家法定扣除、其他附加扣除后计算的数。个税退税是因为现在综合所得方面采取的是平时预缴,年度汇缴的方式,在计算退税时一般不会影响缴纳社保所依据的基数。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1、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
·最年来出现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最年来出现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就是镇雄母享收社会抚养费行为合法吗?这个社会情况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对于这个社会情况,可能您对其为什么是不可以只是在道德层面上的理解,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讲解一下法律程序上的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六条第三款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
·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现实中,有的公司发展的好,就开始扩大规模,其中部分设立了分公司,然而另一部分却成立了子公司。您应该都清楚分公司一般与总公司相对,而子公司则与母公司对应。那这个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对此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1)设立方式不同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
·聚众斗殴罪是如何认定的 聚众斗殴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犯罪的动机,已经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那么,聚众斗殴罪如何认定?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此罪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聚众斗殴罪是如何认定的结伙斗殴行为和聚众斗殴罪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两者具有本质不同,主要区别有以下三点:第一,构成的主体不同。聚众斗殴罪的构成主体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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