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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A合伙出资购买了一套办公用?房屋登记在我一个人名下.现因A欠B的借款不能偿还,B起诉到人民法?并申请查封了我与A合伙出资购买的办公用?我想请教各位律师法院查封我们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有依据?如果B胜诉?法院可以拍卖我的房产?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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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法律常识
·商铺有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
  商铺有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商铺出租的过程当中,受租方肯定是只有双方签订的商铺承租合同的。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话,一般是房东依法办理的证件。对于土地使用证的所有者来说,商铺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在将来所体现出来的作用就是非常关键的。因为本身国有土地使用证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就是非常重要的证件。那么,商铺有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呢?一、商铺有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
·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哪些?
  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哪些?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二、故意伤害罪如何处罚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一、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公证的过程是:申请--受理---审查--出证这四步,公证如果材料齐全,快的一小时就可以办理完,但是拿到公证文书一般要三天左右,最长不超过七个工作日。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多久完成?就算财产分配协议做了公证,如果发现之前财产分割时对方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究。二、办理离婚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1、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管辖地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

·北京导游证年审费用是如何规定的,按照怎样
  对于已经考取导游证的朋友来说,导游证每年都是需要进行年审的,在办理之前需要留意官方公布的办理时间以及办理地点,由于国家机关一般不支持线上支付,故而了解导游年审需要多少钱也是十分有必要的。北京导游证年审费用是如何规定的呢?一、导游证年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补年审阶段补审以前三年未按照要求参见导游证年审的人员,前往武汉市旅游培训中心办理补审手续,于网上完成补审。如未按要求补审,则无法正常登陆年审系统。第二阶段:正常年审阶段年审工

·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会有什么处罚?
  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会有什么处罚?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会有什么处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有损于他人而自己获得利益的法律事实。不当得利人应将其所得的不当利益

·一、国外监护人失职承担刑事责任有哪些?
  一、国外监护人失职承担刑事责任有哪些?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但是以上规定只是对监护内容的一些概括性规定,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只能根据上述规定的精神,结合被监护人的实际情况及具体案情,由法官根据生活常识来界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以判断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职责。如果监护人

·关于过失犯罪的特点有那些
  过失犯罪的特点有那些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其特点有:(1)在认识因素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发生虽然应当预见但实际上并未预见到,或只是预见到在他看来并非现实的可能性。(2)在意志因素上,表现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是希望也不是放任,而是排斥、反对的心理状态,只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能够避免结果发生的主观错误心理支配下的过失行为导致了结果的发生。(3)在主观恶性上,过失犯罪远小于故意犯罪。二、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1

·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试用期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别对待。1.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因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劳动者违纪、造成重大损失、刑事犯罪、劳动教养等,用人单位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代通知金。2.若是因为

·诉讼时效中断发信息符合规定吗
  诉讼时效中断发信息符合规定吗诉讼时效中断是发信息承认的情况下,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国有土地开发,关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国有土地开发,关系到民生住房、企业办公等关键用地,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通常由四项政府性基金收入构成,除土地出让金收入外,还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让我们带您了解房地产开发流程是什么吧。一、开发前期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由计委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立项审批,规委对项目进行规划审批,进行设计施工,土地出让或转让等。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取得项目开工建设的一系列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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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6:16:59: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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