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高要律师黄页: |
高要法律咨询 |
高要法律常识 |
·市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市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人大代表和其他国家机关一样,都是公民可以行使权力的地方,公民的权益在受到侵犯无处申诉时,也通过向人大代表反映的方式得以解决,为了约束人大代表的行为,我国对市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进行了规定。一、市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在我国,每一项建筑工程都倾覆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一定要有所保障。建筑工程完工后,国家会要求相关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是有统一的标准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1、工程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
·企业或个人行贿判刑吗? 一、企业或个人行贿判刑吗?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房地产在当今社会上的强大地位,是很多商人眼中美味的餐点。然而房地产就得有需要相关的土地开发,所以要征收土地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不论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都应该了解知道一些拆迁补偿的标准。那么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根据近期城市房屋拆迁情况,现就调整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作如下规定:一、将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 ·合同内容陷阱 合同内容为防止行为人在合同条款和合同内容上弄虚作假,或者进行合同诈骗,签订合同时必须严格审查合同条款,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更加规范、明确,以利履行。同时,逐条审查合同主要条款,特别是交货要求,质量标准,结算方式,价格条款等,要力求表述清楚,明确、完整,不能含糊不清或易产生歧义而留下隐患。在合同关键条款的表述上要做到具体、清楚、明白,以防止行为人利用条款表述虚设骗局,透人上当。在赊销过程中,企业用得最多的就是买卖合同。其内容一般包括以下 ·与两个人有事实婚姻算重婚吗 与两个人有事实婚姻算重婚吗一、与两个人有事实婚姻算重婚吗?与两个人有事实婚姻算重婚,重婚的认定标准是: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侵犯肖像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怎样确定,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3、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就没事了? 一、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就没事了?不是,检察院不批捕,只是代表不符合逮捕的条件,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仍应追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
·预期违约都包括哪些情形 预期违约都包括哪些情形预期违约是违约的一种特殊的形态,是因某种违约行为引发的,将在未来出现违约结果的可能。但这种可能性非常大,故,立法者制定本法条,在履行期届满前给予债权人以权利救济。预期违约情形包括两种:即明示预期违约与默示预期违约。构成明示预期违约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违约方在履行期届满前,明确切肯定的向对方做出毁约的意思表示;2、违约方做出的意思表示内容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3、违约方毁约没有正当理由。默示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