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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羁押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异地羁押手续应该怎么办理?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凭《通缉令》或者县级以上送押机关的公函,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
·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①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③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④确认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2、主体是个人的
·自己开荒的土地征地补偿怎么算? 自己开荒的土地征地补偿怎么算?一、自己开荒的土地征地补偿怎么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
·北京交通事故行业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居民经济水平的提高,车辆成为大众交通工具,交通安全问题也因此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就不得不面对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而不同省市对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规定不尽相同,那么,2017北京交通事故行业赔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为您简单讲述一下这方面的知识。根据最新发布的《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北京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交了罚金有必要退赃款吗 交了罚金也有必要退赃款吗。罚金和赃款不是一回事。积极退还赃款,对于刑事部分的量刑是非常重要的,主动积极的配合公检法追回或者退回赃款,挽回损失把损害减小法官会考虑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而罚金法院根据罪名依据法律规定判处的,是强制缴纳的,和退赃与否无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
·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是指什么 在法院处理诉讼案件过程中,为了保证案件解决的真实性和公平公正性等,会对搜集到的证据进行司法鉴定,其中就包括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那么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是什么?包括什么内容?在这里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一、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是什么?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
·监外执行打架怎么解决 犯罪分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限,有打架行为的,情节严重的,会被收监,继续执行原来的刑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
·离婚房子去名字怎么办理 现如今社会中离婚率逐渐上升,夫妻财产的划分也是双方解决的难题,例如在房子划分的问题上就会引起很多的争执,但在更改名字时会面临很多复杂的手续很多人都可能没有头绪,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离婚房子去名字怎么办理。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
·关于诽谤罪的定义是什么? 关于诽谤罪的定义是什么一、关于诽谤罪的定义是什么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二、诽谤罪造成严重后果如何认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怎么分界和次?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怎么分界和次?公司法规定股东对界和次的划分:董事任期按公司法规定一般都是3年为一届,所以董事会届次也是如此的,所以翻年是要累计的,就像你说的,下次开会即使是13年,那么也要称为一届第二次董事会,累计到董事会任期届满(就是3年),有可能开到一届第N次董事会。二、股东与法人的区别:首先,股东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他(它)只是公司的投资者,在公司成立后,享有分配利润等股东权利,并负有承担公司亏损、资不抵债等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法人、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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