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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手续提出再次工伤鉴定 再次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手续提出再次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2.《省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附件处下载);3.认定工伤决定书;4.市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
·更换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行 更换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行更换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可行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横沥御河湾土地使用权7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
·司法局向法院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司法局向法院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是正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二、监外执行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1、监控定位手机的管理。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办理监控定位手机;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每两天用手机
·一、刑事拘留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刑事拘留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可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
·若孕妇提出离婚怎么处理 若孕妇提出离婚怎么处理《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由此可以看出,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照样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选择协议离婚,首先要对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则需要到法院 ·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没有门诊病例无法司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会想通过进行司法鉴定的方式更明确的确定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在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案件中,用人单位有时在职工住院期间就要求其进行司法鉴定,此时,没有门诊病例无法司法鉴定?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首先,需要提交鉴定申请书。鉴定申请书由申请方提交,申请方可为患方亦可为医疗机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方及被申请方的一般情况、申请鉴定的事实与理由、申请方的签字(或盖章)、申请日期等。申请鉴定的事实与理
·入赘女婿和孙子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入赘女婿和孙子继承权规定是什么?入赘女婿和孙子继承权规定是通常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与儿媳一样,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一般姻亲关系不是取得继承权的依据,只有男女的合法的婚姻关系才是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之一。夫妻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而姻亲关系无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无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即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的遗产无继承权。因此,我国《民法典》未将入赘女婿作为法定顺序继承人。但是,如有下列情
·申请小额贷款需要家人同意吗 申请小额贷款需要家人同意吗一、申请小额贷款需要家人同意吗?个人贷款需要直系亲属核实,申请个人贷款的条件是:第一,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第二,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第三,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第四,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第五,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贷款申请的其他注意事项(一)申请程序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
·科室承包合同违约责任该怎么追究? 科室承包合同违约责任该怎么追究?一、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二、合同违约责任的追究(一)继续履行1、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在:继续 ·交通肇事冒名顶替罪如何进行处罚?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不少人的第一反应便是想如何才能减轻法律对自己的处罚,当然有些公众人物,或者是一些由于交通事故可能对自己造成不好的影响的人,首先想到的便是如何找人顶替,如果这样的事情被发现了,是要受到处罚的,那么交通肇事冒名顶替罪如何进行处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从该解释可以看出:首先,行为人要有交通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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