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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后果 对于居高不下的房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赁房屋。对于租赁房屋,很多人认为,签订租赁房屋合同意义不大。通常在房东拿来的合同上,几乎看都不看就签字交钱了。可是一旦产生纠纷,比如房东临时加价,未到期即收回房子等,才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那么,涉及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时,租房者要求索赔的依据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如下。一、未约定违约金赔偿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 ·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怎么写? 一、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怎么写?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李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并征得了在押被告人的同意,今天依法出庭参加诉讼。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深感责任的重大。我们查阅复制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查访并会见了在押被告人,同时我们对某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尤其是通过方才的法庭调查和聆听了国家公诉人发表的公诉意见,使我们对本案的案情有了更为深刻地了
·二审辩护律师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吗? 二审辩护律师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吗?一、二审辩护律师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吗?二审辩护律师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参加民事诉讼,有哪些 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参加民事诉讼,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一、律师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和不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有什么不同?(一)在民事诉讼中,二者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二者的代理权限,全部来自当事人的委托。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代理权的代理。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
·拆迁时请律师会不会激怒政府,引发打击报复 拆迁时请律师会不会激怒政府,引发打击报复? 一、拆迁时请律师会不会激怒政府,引发打击报复? 拆迁时发生纠纷或者其他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是可以请律师介入的,一般只要是合法合理的维权是不会激怒政府并且不会引发打击报复之内的。 二、拆迁律师在征地拆迁中的作用 1、收审查 作为一个征收行为首先要取得相关征收前置文件,拆迁律师要做到的是审查征收前置文件是否存在,是否合乎法律规定,我国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包括社会风
·一、按揭房屋离婚后分配办法是什么? 一、按揭房屋离婚后分配办法是什么?1、夫妻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了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只有夫妻一方为所有权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尝还贷款。在离婚时另外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于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对其偿还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2、夫妻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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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 夫妻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若不能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最终也是无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而法律中规定的协议离婚满足的条件与诉讼离婚满足的条件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协议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协议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
·一,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一,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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