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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遗产房产与弟各自领了产权,请问可以推翻重新法院起诉。另,遗产房产领证后有诉讼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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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一下浙江第四监狱办理离婚可以视频会议办理吗?我是贵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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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在xx通开了一家店铺,被平台抽查说?"20871125l"""侵权lv。资金被冻结两,事实上我并没有侵权。然后平台上说如?"33040115l"""申诉的话,要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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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老师:下午好!我想问一审判期限问题?民事立案之日起,简易案件是3个月,普通是6个月,复杂的由院长签一,但是已经超过一才下判决书,这样的话,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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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非机动车人员受伤,3到七根肋骨骨折,一根锁骨骨折,可以要求机动车赔偿什么?能赔偿多少钱?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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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河北石家庄高邑县,聚邦护肤造型,蜜朵护肤造型养生馆,两家店合并欺骗消费者,本人在店内工作,了解内情,拖欠工人工资,不给工人工资,还打工人呢,求助曝光人员,今天能够到现场,如果我说的是假的,随便法律程序宣判……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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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是什么?
  2018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

·一、回迁房产权问题是什么?
  一、回迁房产权问题是什么?回迁房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1、业主已取得《房产证》可正常交易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走正常的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流程。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

·代通知金是否适合劳动者
  代通知金是否适合劳动者代通知金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方式和标准不同。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指用人单位按照一定的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有多长
  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有多长一、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是多久公司债务也是债权债务的一种,受《合同法》制约。总的来说,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有两种。(一)约定期限公司与债权人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就可以对还款期限进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有约定的要先按照约定偿付。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债务偿还约定不是一次性付清,而是约定分期偿付。对这种情况,债务的彻底清偿以最终时间为准,但是分期偿付的每一期都是一次债务清偿,债务人应当严格按照约定偿还方式按期偿还债务。

·无锡工伤赔偿标准2023的伤残待遇有哪些?
  无锡工伤赔偿标准伤残待遇有哪些?1、生活护理费:工伤治疗结束后,生活不能自理,经过鉴定按照护理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生活护理费。(1)完全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发放;(2)大部分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3)部分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构成一级至十级残疾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4至6个月本人工资(每低一级减少2个月工资)的残疾补助金。3、伤残津贴:经鉴定构成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陕西的地理位置优越,是交通枢纽中重要的一环,因此城市发展速度在近几年一直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同时国家为了推进城镇化建设或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征收农民土地。这种情况下,国家需要对土地使用者提供征地补偿。那么,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关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工程建设征地数、质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资料为依据,建构筑物拆迁数、质量以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清点丈量为依据,补偿费用按照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

·公诉转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是怎样的?
  公诉转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是怎样的?一、公诉转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是怎样的?公诉转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是按照法律规定严格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自由案;(四)重婚案;(五)遗弃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发生医疗事故后处理程序是什么?
  发生医疗事故后处理程序是什么?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

·夫妻离婚哪些不属于婚内财产?
  夫妻离婚哪些不属于婚内财产?不属于婚前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更加注重自身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更加注重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会选择参与到工作中去,用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工作时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建立劳动关系,那么确认劳动关系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确认劳动关系的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劳动法相关司法解释中并未明确要如何确认,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可以参考如下规定:《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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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5:16:52: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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