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东海律师黄页: |
东海法律咨询 |
东海法律常识 |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有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有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造成有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死亡1人或者
·一、离婚损害的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离婚损害的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离婚损害的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有损害结果、违法行为、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等。由于中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实质上是离因损害赔偿,而后者属于侵权行为。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要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也是以此为基础来构建的,损害结果的发生是赔偿的前提条件。二、损害结果损害结果的发生是赔偿的前提条件,明确损害结果对于赔偿数额的确定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有必要明确损害的范围或者
·当事人起诉一定要请律师吗? ?一、当事人起诉一定要请律师吗是否请律师是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不请律师可以起诉。只要有相关的法律知识,能够应对诉讼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就可以不请律师。鉴于涉诉标的不大,可不请律师,在网上找个诉讼状范本写一下,多向法官请教。1、写起诉书,准备证据材料;2、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和证据;3、按规定交纳诉讼费;4、可向法律专业人员咨询。二、扩展资料《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诉讼权利义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
·浙江高院关于社会抚养费案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我们都知道,《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已经通过了,并于2017年1月1日已生效这也意味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变化。该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很多人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有疑问的。那么,浙江高院关于社会抚养费案的征收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浙江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下: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 ·昆山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昆山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昆山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1、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例如:受伤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见死不救犯法吗,会判刑吗? 见死不救犯法吗,会判刑吗见死不救是否构成犯罪见死不救,如不负特定义务,一般不构成犯罪,属于道德上的谴责。但如果故意见死不救的人负有以下义务,如果他违背了该义务,那么这种情况下故意见死不救就涉嫌犯罪或违法、违纪: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如警察负有保护人民责任,不能见死不救;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如消防员看到有火灾不救;法律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如一大人带着一未小孩出去玩,孩子落水,大人必须救助。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二、没有取得许可证就预售商品房的处罚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 ·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是交警部门根据现场的勘验、检查等作出的,这是个很重要的划分,往往关系着事故的处理与当事人承担的赔偿比例。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等级有哪些,而实际的赔偿比例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一)保险公司在保险最高限额内优先赔偿。目前,交强险有责赔偿的限额是12万元。无责限额是2万元。(二)保险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根据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作区别对待。对于机动车 ·员工告公司需要谁举证? 员工告公司需要谁举证?一、员工告公司需要谁举证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如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就需要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请求就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同时,考虑到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方掌握和管理着劳动者的档案、工资发放、社
·一、广西社保补缴新政策? 一、广西社保补缴新政策有哪些(一)、断缴后,如何补缴我们知道社保的缴纳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1、通过单位缴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会通过代扣、代缴的方式,所以职工个人是不需要担心的。2、个人自行办理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自由职业者以及个体工商户,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办理,需要参保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