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东海石梁河镇律师黄页
 连云港律师黄页导航>> 连云港市 赣榆区 东海 灌云 灌南 海州区 连云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连云港 >>东海石梁河镇律师

  律师推荐

石梁河镇律师赵洋洋
赵洋洋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石梁河镇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5905132222
石梁河镇律师付长洋
付长洋 律师
石梁河镇律师李佃军
李佃军 律师
石梁河镇律师李建国
李建国 律师
石梁河镇律师顾召营
顾召营 律师
   >>连云港分站
连云港律师
东海律师
东海律师事务所
东海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东海律师
 
  → 咨询须知

 东海律师黄页:
    付长洋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连云港市新浦区郁洲南路99号
江苏·连云港
    孟凡永江苏苍梧律师事务所
连云港市新浦区海昌路人民防空大院
江苏·连云港
    刘华国江苏和济律师事务所
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0号
江苏·连云港
    殷国春江苏中瀛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7号
江苏·连云港
    周卫江苏苍梧律师事务所
江苏连云港市郁州南路88号
江苏·连云港
    王向前江苏华德律师事务所
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中路1号陇海饭店5楼
江苏·连云港
    沈燕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江苏连云港市新浦区郁洲南路99号华阳大厦二楼
江苏·连云港
    李进洲江苏瑞杰律师事务所
连云港市海州区幸福南路双龙桥
江苏·连云港
    李宝宝江苏瑞宏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东海县富华东路东海科技馆六楼
江苏·连云港
    刘飞野连云港公善民律师事务所
连云港新浦区通灌北路55-4
江苏·连云港
[江苏连云港律师加盟] [江苏连云港法律网站加盟]

 东海法律咨询
·结婚4年有个2岁半女孩又住进刚刚买的房子要走什么程序
    结婚3年有个2岁半女孩又住进刚刚买的房子要走什么程序

·东海石梁河镇律师热线:14751692778(赵律师) 15905132222(刘律师) 

·网贷银行卡出错然后让我打款,我给平台打了5300元,
    网贷银行卡出错然后让我打款,我给平台打了5300元,


·阜宁芦蒲男孩满十八周岁了可以分户吗?
    阜宁芦蒲男孩满十八周岁了可以分户吗?


·我和我男朋友谈恋*期间,一共打了三次分手费给他,是银行转账的
    我和我男朋友谈恋*期间,一共打了三次分手费给他,是银行转账的,现在分手了钱可以要的回来吗

·东海石梁河镇律师热线:14751692778(赵律师) 15905132222(刘律师) 

·和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但只工作了一年,想要离职
    和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但只工作了一年,想要离职要承担违约金吗


·你好!打拢了,拆迁分两套房被老大卖了一套小的,还想分
    你好!打拢了,拆迁分两套房被老大卖了一套小的,还想分这套一半怎么办,老二没签字,只有妈按了手印,户主妈的名字,老大嫁出去2o多年,这事怎么处理了请帮忙,谢谢!


·你好,我在常州芳茂山服务区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无法判责
    你好,我在常州芳茂山服务区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无法判责,我是受害,我要上诉,看到信息请联系我

·东海石梁河镇律师热线:14751692778(赵律师) 15905132222(刘律师) 

·夫妻双方,女方自愿放弃一切,净身出户,房产证是婚后财
    夫妻双方,女方自愿放弃一切,净身出户,房产证是婚后财产,双方名字,小孩抚养权女方放弃,男方要是两个小孩监护人,无任何外债!我(男)现在:1、财产归我2、两个小孩归我问题就是怎么样走法律


·临时工在别厂工作时受伤,责任怎样判定
    本厂雇佣工人(临时工,工资日结,无合同),在别厂工作时发生事故,怎样分担责任218.16.100.109


·请问男方家徐州,女方家东海,女方起诉离婚要到男方家那
    请问男方家徐州,女方家东海,女方起诉离婚要到男方家那边起诉吗

·东海石梁河镇律师热线:14751692778(赵律师) 15905132222(刘律师) 


 东海法律常识
·收购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税率是多少
  收购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税率是多少一、收购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税率是多少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二、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

·商标侵权纠纷诉讼需要什么证据证明
  1、权利证据:用以证明权利人对商标享有专用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1)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2)被商标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3)商标财产权利的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此外,上述三类人还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或企业的基本信息,以证明个人或

·诈骗罪诈骗多少钱可以判无期徒刑
  诈骗罪诈骗多少钱可以判无期徒刑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就是诈骗数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作为我国司法审判当中的一种重要的刑罚,其主要的特征就是会剥夺犯罪嫌疑人的终身自由,在我国司法量刑当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新婚姻法婚前购买房产怎样规定的
  新婚姻法婚前购买房产怎样规定的1、婚前买房房产证署应进行充分协商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有出钱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而未在房产证或者相关证件中体现自已的房屋所有权利,那么一旦双方反目,在分割财产时难免会发生争执并使得这一方处于不利位置。在买房时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房产证上都可以体现出两个人的名字,只

·职工在上班路上算工伤吗?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一般来说,只有在工作中造成的伤害才属于工伤,但是进行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造成的伤害也可能属于工伤,那么职工在上班路上算工伤吗?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职工在上班路上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劳动关系,双方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作为劳动者,要遵守所在单位内部的章程制度,承担一定的职务与岗位。那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陷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一起看一下: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常见花招目前存在部分企业滥用的情形,比如试用期满才签、试用期很长、工资很低、试用期不参加社保等。1、首先要明确,可以有也可以没有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
·企业改制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的程序是怎样的只我国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制一直处于一个至关重要的地位而备受关注,也因备受关注企业改制过程中就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那企业改制的程序是怎样的呢?除了按照程序进行改制外,企业在改制之前肯定还要制定改制方案,那这企业改制方案又应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了解吧。一、企业改制的程序是怎样的1、产权界定产权界定即界定财产的归属关系,判定归某个民事主体所有或控制。产权界定的过程就是确定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弄丢了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弄丢了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弄丢了可以通过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存在的借款的事实和具体借款的金额大小。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

·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吗
  诉讼过程中,若有证人的话,则就有可能需要证人出庭作证。就作为证人的资格而言,我国作出了严格的要求。那现实中,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吗?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吗《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该条虽没有从文字上直接表述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但其规定的“

·最新公司法对分红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公司法对分红的规定是什么按照相关比例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涉及到各位股东最基本的利益。为了规避在分红过程当中,各位股东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不利于公司的经营,所以公司法当中针对股东分红的问题,通过具体的法规来进行了约束。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最新公司法对分红的规定是什么?一、最新公司法对分红的规定是什么?1、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
 连云港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东海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6 4:43:58:6867.
东海经济开发区 前三岛 安峰镇 曲阳城遗址 曲阳乡 张湾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