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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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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溪街道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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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机酒后驾车至人死亡为什么还不被拘留?酒后驾车是否要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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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
    已离婚一年半了,孩子抚养权归男方,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孩子还是由女方抚养,但男方不付孩子的各种费用。现在女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和讨要这一年半的抚养费和后续的抚养费,希望能得到帮助!


·你好我咨询一下公司裁员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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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回家路上自己一个人被五六人围住殴打情急之下用随身带的折叠x,捅了俩个人,一个轻伤,一个重伤,刚满14周岁不到15周岁这五六个人是被别人雇佣下来的,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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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休职工患职业病尘肺Ⅱ期死亡后的待遇问题
    关于退休职工患职业病尘肺Ⅱ期死亡后的待遇问题老人50年代初参加工作,原系厂里修炉工,1989年12月因符合国发(78)10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患矽肺二期提前退休,因矽肺病丧失了劳动力,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退休,其退休费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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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通过中介公司租住了一套自住房,已付了一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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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无宅基证
    请问我买了两间乡下的屋子,由于是老房子,只有宅基证,卖家现在说宅基证也找不到了,我们该怎么办


·你好,我和丈夫要离婚,家里有一个八个月的孩子,双方感
    你好,我和丈夫要离婚,家里有一个八个月的孩子,双方感情不和,房子是结婚之前买的,写的男的名字,我们结婚快两年了,孩子跟我,请问财产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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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沭阳法律常识
·私自在集体耕地上建厂房有哪些后果?
  私自在集体耕地上建厂房有哪些后果?我国是人口大国,土地资源十分紧张,人均耕地面积非常少。因此,我国对耕地的保护力度很大,严格控制耕地向非耕地转变。但是在一些农村,仍然有人未经许可,在集体耕地上面修建厂房,搞非农生产。那么私自在集体耕地上建厂房有哪些后果?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一、私自在集体耕地上建厂房有哪些后果?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建设企业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不允许私

·一、吊销营业执照对监事成员是否有影响?
  一、吊销营业执照对监事成员是否有影响?一般来说没有影响。1、公司一旦发生情况,首先由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进行清偿。《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自身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如果有股东未出资到位,那么应当承担其在出资额内的相应责任。同时根据《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是如果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要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合同。二、租赁期限约定不

·醉驾处罚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醉驾处罚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

·一、人伤交通事故处误工费怎么赔的,包含什
  一、人伤交通事故处误工费怎么赔的,包含什么赔偿项目?人伤交通事故处误工费包含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单位决策机构产生单位意志,指挥单位行为的实施,任何单位成员在单位业务活动中依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应视为单位行为。单位犯罪所具有的特定程序性,即符合单位决策程序,是它与自然人盗用单位名义或擅自以单位名义进行的犯罪相区别的重要特征。因而,单位内部成员未经单位决策机构批准、同意或认可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一般只能认定为自然人犯罪。同时按照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必须为了单位的利益。单位犯罪中,

·老人死后房产没遗嘱怎么办?
  老人死后房产没遗嘱怎么办?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可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

·打架过后5天验伤有效吗
  打架过后5天验伤有效吗有效的,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鉴定时机: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

·对专利权的限制是什么?
  对专利权的限制是什么?专利法保护专利权人的独占权,但是,为了平衡专利权人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利益,各国专利法都在不同程度上对专利权人的权利作了限制性的规定。我国对专利权的限制主要表现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
·全款房也存在一房多卖吗?
  一、全款房也存在一房多卖吗?有可以存在一房多卖的,如果不进行网签备案的话是难以发现的,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是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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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4:22:54: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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