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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多少钱一年? 法律顾问多少钱一年?一、法律顾问多少钱一年?目前,大部分的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大多集中在1万元到10万元的区间,每年顾问费用高于10万元的占少数。同时,这种综合性的日常法律服务,一般不包括处理公司涉诉业务或者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若企业已经外包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另行委托涉诉业务或者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时,一般议价会享有一定的优惠。市场上,对于常年法律顾问收费并没有统一的指导标准,顾问费用常常根据顾问单位的规模大小、营业利润、服务内容、事务繁杂程度等差
·犯罪预备期间有犯罪中止么? 犯罪预备期间有犯罪中止么?是有的;1、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例如甲携带凶器去杀乙,路上遇到几名治安联防队员,治安联防队员并不知道甲的目的,走了。后来,甲内心悔悟,打消了杀人的意念,返回家去,因而未着手实行杀人行为。甲的行为构成预备阶段的中止。2、实行阶段的中止,是指在犯罪的实行过程中,自动地中止了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一、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遗产诉讼时效过期啦怎么办? 遗产诉讼时效过期啦怎么办?遗产诉讼时效过期啦可以私底下找对方进行协商,否则的话也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至于能否胜诉的话,主要是看对方的抗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且是专属管辖。请注意,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被继承人死亡地不是同一概念;主要遗产所在地一般指相对价值最大的遗产所在地。若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主要遗产所在地不在同一辖区,那么两个人民法院
·破产清算求偿权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求偿权顺序是什么?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
·股东合作协议书是什么样的 股东合作协议书是什么样的一、股东合作协议书股东合作协议书第一章总则_____、_____、__________、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二章股东各方_____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_____甲方: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
·配偶下落不明怎么提起离婚诉讼? 配偶下落不明,可以提出离婚诉讼。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为“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是因配偶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婚姻情感确已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所在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一、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
·山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在近几年人们比较关注,因为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的发展也在迅速的崛起,因此在发展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到征用当地百姓的土地的情况,一般在征用的时候需要进行土地征地补偿来保障拆迁户的利益,那山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山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什么情况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不管是在怎样的诉讼中,如果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那么都有可能对最终的结果造成影响,对此我国专门在诉讼中规定了回避的制度。那么实践中,什么情况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情况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在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即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负责本案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翻译人员、
·司法鉴定重伤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在现代这个社会,人们之间的民事纠纷时常发生,一般小事通过协商就可以解决了,但是有的时候需要诉诸法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司法鉴定是许多案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司法鉴定重伤的具体流程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司法鉴定重伤的具体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问题。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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