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金湖金南镇律师黄页
 淮安律师黄页导航>> 淮安市 涟水 洪泽区 盱眙 金湖 清江浦区 淮安区 淮阴区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淮安工业园区 淮安生态新城 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淮安 >>金湖金南镇律师

  律师推荐

金南镇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5905132222
金南镇律师徐志勇
徐志勇 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金南镇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3082499
金南镇律师韩璐
韩璐 律师
金南镇律师管旭光
管旭光 律师
金南镇律师刘为友
刘为友 律师
金南镇律师田竹
田竹 律师
   >>淮安分站
淮安律师
金湖律师
金湖律师事务所
金湖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金湖律师
 
  → 咨询须知

 金湖律师黄页:
    王其杰淮安法轩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淮安市北京西路21号
江苏·淮安
    韩璐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淮安市健康西路158-5号
江苏·淮安
    徐爱军淮安预原律师事务所
江苏淮安淮海南路22号
江苏·淮安
    曹文玉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淮安分所
江苏省淮安市淮海东路曙光大厦19楼B座
江苏·淮安
    周克荣江苏典业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软件园B_30
江苏·淮安
    戴家正江苏知源律师事务所
淮安市健康西路51号新世纪大厦7楼
江苏·淮安
    管旭光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淮安市健康西路154号
江苏·淮安
    王艳江苏益淮律师事务所
淮安市健康东路118#
江苏·淮安
    李前军江苏知源律师事务所
江苏淮安市健康东路112号3楼
江苏·淮安
    卞恒亮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淮安市健康西路158号
江苏·淮安
[江苏淮安律师加盟] [江苏淮安法律网站加盟]

 金湖法律咨询
·婚姻问题急求专业律师给与专业答复!!!
    我是山东临清的,有一朋友还未离婚,与其丈夫育有一女孩,六岁,但感情不好。又遇一男子,不久前生下一女婴,该男子纠缠要回孩子和我朋友,但是我朋友不跟其回去。想咨询一下,该怎么办,这件事是否牵涉到法律问题,如果有,责任在

·金湖金南镇律师热线:15905132222(刘律师) 18168563608(徐律师) 13813082499(章律师) 

·晚上下班途中意外摔倒无肇事车辆和第三方责任,摔倒后1
    晚上下班途中意外摔倒无肇事车辆和第三方责任,摔倒后1小时内向公司汇报,上下班公司是否应该作为工伤处理!


·户口外迁现土地被征用该如何
    您好我30年前出去当兵户口同时迁出老家房屋所有实际是我所有但房屋产权和土地证名字写的是别人(因为当时本人在外地)请问现在土地被征用我可以得到补偿吗?如果要修正要办些什么手续?谢谢125.116.241.63


·我家的房产证是我哥哥的名字买的,但是是我们2个共同的拥有的一人一半
    我家的房产证是我哥哥的名字买的,但是是我们2个共同的拥有的,一人一半,写了个证明有法律效果吗?如果有这个证明该证明写114.235.239.200

·金湖金南镇律师热线:15905132222(刘律师) 18168563608(徐律师) 13813082499(章律师) 

·您好!我朋友被盐城警方刑拘了,涉嫌非法经营罪我想咨询
    您好!我朋友被盐城警方刑拘了,涉嫌非法经营罪我想咨询一下您


·男搞外遇女要求离婚,我的一个朋友女的!他老公在外面多次跟别的女人同
    我的一个朋友女的!他老公在外面多次跟别的女人同居!那个女的居然还打电话骂我朋友!我朋友对他的感情已经破裂!他俩结婚不到两年有一女儿5个多月!他俩现在是否可以离婚!财产能否平分!


·离婚财产分割,求帮忙,十分感谢
    我和我妻子要离婚,但是妻子要全部财产,让我空身走人,我不愿意,想打官司,但不知道现在新的婚姻法是怎么弄的!我家里的房子是婚后买的,我男方付钱的,女方没出!车子也是婚后买的,也是我出的钱,是需要还贷的!房子,车子当时

·金湖金南镇律师热线:15905132222(刘律师) 18168563608(徐律师) 13813082499(章律师) 

·新购房屋尚在装修,屋顶漏水,与物业交涉,说:系太阳能
    新购房屋尚在装修,屋顶漏水,与物业交涉,说:系太阳能通往屋内的铸铁管腐蚀(保温层进水渗透)而通过太阳能进入屋内的管道处屋内,责任在太阳能(系房产商安装赠送),但太阳能已经过了保修期,房屋渗水维修尚在保质期。责任是否


·孩子父亲征信不好,对孩子明考初中有影响吗?
    孩子父亲征信不好,对孩子明考初中有影响吗?


·车贷还了一多还不起了,车子不想要了,让贷款公司拖走可
    车贷还了一多还不起了,车子不想要了,让贷款公司拖走可

·金湖金南镇律师热线:15905132222(刘律师) 18168563608(徐律师) 13813082499(章律师) 


 金湖法律常识
·国家规定工伤认定书多长时间下来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可能出现不被受理的情况,面对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样的手段来进行维权。当然,在认定部门受理了申请之后,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就能知道结果,那一般国家规定工伤认定书多长时间下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国家规定工伤认定书多长时间下来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
·合同诈骗怎么赔偿损失?
  合同诈骗怎么赔偿损失?一、合同诈骗怎么赔偿损失?合同诈骗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的数额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

·营业执照的监护人是什么?
  营业执照的监护人是什么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监护人制度的设置,针对的是自然人,即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因此,营业执照上,不存在监护人的问题。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监护人范围的规定1、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2、第二十八条也规定了,可以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哪些情形下房屋赠与免交个税
  在进行房屋赠与的时候,虽然当事人之间可能是无偿赠与,但由于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此时就需要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相应的过户税费,其中就包括了个税。但在一些情况下房屋赠与免交个税,那究竟哪些情况可以不用交个税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一、哪些情形下房屋赠与免交个税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犯会坐牢
  根据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犯会坐牢吗?根据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犯会坐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

·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区别都有哪些
  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区别都有哪些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有些出借人知道借条要比欠条更为正式一些,并且两者相比而言,借条的法律效力也更高一些,所以在借钱给他人时会优先选择打借条。然而在实践中,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区别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区别都有哪些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
·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在婚姻关系经营中,为了能够保证夫妻之间和平相处,同时为夫妻之间各种问题与矛盾的解决设立一些规定,目前很多夫妻都选选择在结婚之后自愿签订协议书,双方都不应该违反协议书中的条约。那么,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吗?一起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一、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吗协议书在本质上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只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就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的,则补充协议视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

·2023年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3年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法院在审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遇到了一定的困扰。针对此种情况,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房屋的房屋他项权证能过户吗
  在当代房价高、买房难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都是选择贷款按揭买房,贷款按揭买房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占据了房产市场的主导地位,房屋他项权证即是将购得的房屋的房产证暂时抵押到银行来换取一笔资金,那么,房屋他项权证能过户吗?房屋他项权证能过户吗?房屋他项权证在正常情况下是不能过户的。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范围做了限制,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债权不得转让——其中,房屋他项权证过户属于其中一种——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借款合同已经约定债权不得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证据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证据有哪些?《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

 淮安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金湖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6 4:18:43:6501.
陈桥镇 塔集镇 黎城镇 大佛寺 金湖万亩荷花荡 柳树湾湿地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