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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三、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四、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五、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医疗事故如何起诉医疗事故赔偿诉讼中谁负责 医疗事故如何起诉医疗事故赔偿诉讼中谁负责举证患者在治疗的过程中,要是因为医护人员的过失导致了损害的话,其实很容易产生医疗事故纠纷。而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往往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处理的结果往往也是比较好的。那么通常医疗事故如何起诉?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一、医疗事故如何起诉向法院起诉是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寻求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也是最有效力的解决纠纷方式。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第一,起诉要注意诉讼时效制度。
·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关于工程质量的问题,我们知道,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是非常重视的,所以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定。如果工程质量不能够保证的话,那么就会发生工程质量的事故,由此严重的就有可能带来人员伤亡。么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新规范内容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
·天津民事诉讼律师收费 天津民事诉讼律师收费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在同一案件由于各地生活水平的不同,不同案件之间的收费标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而发生的名事代理费用,我国各地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是此费用必须在律师事务所收取。天津民事诉讼律师收费也有这个规定。的我们将内容整理如下。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市场调节价)第一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是否是特殊主体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我国立法机关重点关注的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近年来呈高发的态势。但实践中,就能哪些人可以构成此罪呢?也就是说,我国对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是否做出了特殊的规定。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什么是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投毒罪。两者相比而言,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外延更为广泛,指的是故意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的特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武宣县征地补偿标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武宣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武宣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武宣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527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46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116元/亩到16464元/亩之间。金鸡乡、黄茆镇、二塘镇、三里镇、东乡镇、桐岭镇、通挽镇、禄新镇、思灵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52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46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866元/亩到15464元/亩之间。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现代社会,工商业发展迅速,由此产生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增多。在我国,建筑所有权可以归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但是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却归国家所有,人们享有的只是一定年限的使用权。那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我们在这为您做简单的阐述。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1、在权利性质上,土地使用权与建筑所有权是相互独立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不能相
·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怎么算?一、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有质的不同,主要为:第一,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第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无需事事由法律
·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 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下列劳动纠纷属于仲裁委受理范围: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及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5、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6、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7、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因返还订金、保证金、提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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