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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象新区律师黄桂芳
黄桂芳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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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象新区律师张华
张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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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象新区律师黄宇
黄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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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象新区律师熊潇敏
熊潇敏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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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之前是一名房地产中介人员,2020年6月,南宁市的万达茂项目有发起一个活动,帮他们卖出一套商铺就会有一笔佣金、1万块现金奖和一台华为p40的奖励。也是在2020年6月成交的商铺,近一年半了,佣金都已经发放完了,但现金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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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儿子由女方扶养,然离婚
    律师你好,我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儿子由女方扶养,然离婚


·因结婚好多年没小孩,我想离婚,女方不同意,我们没有共
    因结婚好多年没小孩,我想离婚,女方不同意,我们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共同债务,也没有小孩,该怎么办呢?


·您好,我是一名船员,公司欠款不给!
    您好,我是一名船员,工作一年有余,公司总说没钱不给工资,欠我将近一年了,平时我们船员兄弟一起和他要他也总是找借口敷衍说等有钱就给,公司现在情况不好,外债很多,我们上船工作前他说工资按月给,可是一上来就不管了,总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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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交热费吗,大家好
    大家好,有点事情想咨询一下.97我在一家私企工作,单位每都给我们集体交热费,03我换了工作,到一家新的公司上班至今,今我去交家里的热费,物业说我欠了99和2的热费,说当单位没把热费钱交给他们,让我补交热费,我让物业向我原单位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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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亲是游击队员.1984年平反以后,一直要求县xx落实政策恢复工作,被县xx拖到现在都没有解决,想通过法律途径打官司做个了结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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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老公写给老婆的欠条有法律效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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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婚姻,想办理离婚官司,能联系到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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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五险一金不?。养老金实际交费限21,现在单位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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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象新区法律常识
·离婚协议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
  离婚协议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一、离婚协议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则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要求还款。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所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偿还债务时首先考虑其共有财产,如共有财产不足或不存在可供执行的共有财产,那么夫妻双方任何一人均负有对债务的清偿义务。而夫妻协议离

·公司注册地址托管是什么
  公司注册地址托管是什么随着时代的进步,现在有很多创业的人,而对于哪些刚起步的创业者来说无疑是很艰难的。但是现在有了地址托管又称挂靠地址,它是对创业者而讲算是最省钱的方式创业,那么您知道公司注册地址托管是什么吗?它的优势是怎样呢?接下来,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一、公司注册地址托管是什么挂靠地址也叫地址托管或是无地址注册,就是企业不需要有正规的商用楼或是写字楼租赁合同只要挂靠到商务秘书企业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在家也可以办

·合同生效应具备哪几个条件
  合同生效应具备哪几个条件一、合同生效应具备哪几个条件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2、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况:(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
·交通人伤事故找不到伤着怎么办?
  交通人伤事故找不到伤者怎么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编外合同制可以随时辞职吗?
  编外合同制可以随时辞职吗?政府编外人员,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使用《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30天(试用期3天)书面通知,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合同期的需提前天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存在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

·一、发生交通事故汽车保险怎么赔偿?
  一、发生交通事故汽车保险怎么赔偿?(一)报案当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二)勘验定损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

·小时工要交社保吗要给小时工缴社保吗
  小时工要交社保吗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
·试用期工资有什么标准
  在实践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会与入职员工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若该员工能胜任工作,即可在试用期后转为正式员工,那么,作为刚入职的员工,试用期工资有什么标准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工资有什么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

·公安局的警告是不是行政处罚?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时会受到公安局的警告处罚。从最常见的闯红灯、网上发表不当言论,到违反规定未安装灭火设备,都有可能受到警告。那么,公安局作出的警告是不是行政处罚呢?我们将为您解答。一、行政处罚的概念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量刑是什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量刑是什么?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本罪与它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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