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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不算工伤了吗 车祸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不算工伤了吗?车祸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符合法定情形的就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4)机动车事故。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什么属于实物证据 什么属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表现形式的不同和证据存在方式的不同,证据分为言词和实物证据。就字面意思而言,言词证据主要表现为人做出的一些陈述,实物证据主要表现为一定的实物而非其他。二者不管是概念、特征还是其他都有很大区别的,那么什么属于实物证据,下面就由的我们给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一、实物证据概念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
·单位提出待岗和自己提出待岗有何区别? ?单位提出待岗和自己提出待岗有何区别?待岗是指职工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并且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的情形。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工待岗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因此,单位提出待岗的,关于职工待岗期间的待遇问题,《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
·如果土地使用证过期要更名可以吗? 土地使用证过期要更名,已经过期了,是不能更改姓名的,过期就表示该土地的使用权已经不属于你了,你没有权利办理改名,除非对于该土地使用权有延期协议,否则,办理改名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有70年,50年和40年期限。到期缴纳使用费,可以继续使用。到期之后就不能办理过户了。过户需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
·合同里没有违约责任怎么办? 合同里没有违约责任怎么办?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一般会对当事人双方在出现违约情况时所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作出约定,违约责任可以是以违约金的方式进行赔偿,也可以是其他的补偿措施。那如果合同里没有违约责任怎么办?将就这个问题为您作出解答。一、合同中没有违约责任怎么办?签订合同应该遵循公平原则,也就是从合同双方因客观原因承担的风险来分析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
·假释开庭会当场宣布吗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监狱法》第三十一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
·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标准是什么? 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标准是什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法规:1、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限,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限,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我国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国,我国的人口现状和庞大的人口基数,在带来了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资源压力。土地就是其中的一部分,我国为了更好的面对土地资源的压力,推行土地使用权限的政策。公民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土地进行使用或出租转让,不同性质的土地其使用权限也不尽相同么究竟什么是土地使用权限、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 ·申请降低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降低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以下情况的可以免除离婚子女抚养费。一方因情况变化,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子女抚养费时,是否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给付数额?其具体条件如何掌握?婚姻法和司法解释对这个问题都没有规定。但我们认为,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子女抚养费给付数额: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2、一方因病或伤残;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如一
·疫情期间企业可否延迟发工资? 疫情期间企业可否延迟发工资?可以延迟发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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