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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报告不服,如何救济? 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报告不服,如何救济?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处理。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第二十一条 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
·深圳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深圳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 ·多次盗窃罪入刑标准是什么? 一、多次盗窃罪入刑标准是什么?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
·办案人员回避的方式有哪些? 办案人员回避的方式有哪些?一、办案人员回避的方式有哪些?回避的方式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一)自行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在接受承办案件任务时或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与本案具有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或不继续参加查办本案的请求。(二)申请回避。是指在查办案件中,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时,有关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回避一种回避方式。这里所说的有关人员主要是指被调查人、检举控
·工程分包犯法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且是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仍然是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那么工程分包是合法的,不存在犯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 ·员工病假期间绩效工资会被扣吗?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会生病,病了的时候都需要向公司请病假,很多朋友都会问,公司会怎么计算自己病假期间的效绩工资呢?员工病假期间绩效工资到底是怎么规定和计算的呢?下面我们就来看下我们对于这个问题是怎么解答的: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和绩效两部份都扣,扣后余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合法。一、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公司法规定出资形态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出资形态是什么?我们指导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发展同时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公司的发展,因此对于公司的管理是十分的重要,因为公司的发展将会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对于股东的出资形态在相关的规定中有详细的规定,那公司法规定出资形态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公司法规定出资形态是什么?《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
·实习期离职申请时间是多久 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特别是步入大四阶段的大学生来说,对实习肯定都不陌生,因为实习是每个大学生都免不了要经历的。可如果在实习期想离职又该怎么办呢?实习期离职申请时间是多久呢?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了解一下。一、实习期离职的申请时间1、常规是提前三天跟上级说明。但这个需要看入职时公司或领导是否有交待过辞职时间,另外,也要看实习了多长时间,对岗位的重要性而定。2、如果不是特别急着要走,建议尽可能早的跟上级说明预计辞职的时间。这对自己给人的印象、竖
·在我国关于安置房属于什么性质? 在我国关于安置房属于什么性质?安置房土地性质是回迁房,没有独立的房产证。置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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