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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是怎样的?如何对并 并购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是怎样的?如何对并购基金收益进行分配?一、并购基金收益分配在项目退出后一次性分配收益,中间不进行分配。项目退出所得的可供分配现金,按照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占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后,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下列方式分配:有限合伙人出资额;剩余浮动收益按比例分配,即20%支付给管理人作为管理业绩报酬(具体分配比例需先确定以何种模式设立并金);80%支付给有限合伙人。并购基金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尚处在起步阶段,但通
·遗嘱继承的有效要件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的有效要件是怎样的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二)遗嘱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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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需要手印吗? 根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需要手印吗?“自书遗嘱”可以按手印。按在签名上面。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
·二手房交易“过五关”放心购房 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2。合同关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双方常常因合同签订得不够规范,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医疗事故也时有发生,医疗事故往往给病患带来身体伤害以及财产伤害。发生医疗事故之后需要利用法律途径维权。但是很多人不清楚什么情况才是医疗过失,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规定具体有哪些?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哪几种情形为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含3人)患者
·不管是一次性全款购房还是按揭购房,此时都 不管是一次性全款购房还是按揭购房,此时都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操作,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出现无法购房的情况。很显然这两种购房方式的程序不同,那么您知道按揭购房的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按揭购房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在办理按揭购房前,我们先要知道自己是不是具有申请住房贷款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资信良好;2、已经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3、所购商品房产权明晰,符合银行的要求;4、已交付20%以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 ·仲裁约定应注意事项是什么 仲裁约定应注意事项是什么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3、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仅有仲裁地点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
·江苏土地使用权减免政策有哪些? 江苏土地使用权减免政策有哪些?无论你生活在哪一个国家,总免不了需要上缴各种税。在中国,土地使用税就是很常见的一个税种。不过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相同的税种可能会出现不同的征收标准,所以有不少人对土地使用权减免政策仍存有很多疑问。那么,江苏土地使用权减免政策有哪些呢?请看下文。一、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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