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历城区律师黄页: |
历城区法律咨询 |
历城区法律常识 |
·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吗一、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吗个人债务是指当事人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个人承担偿还或支付的义务之债,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当然,它也可以笼统成为所欠的钱;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
·劳动关系分类方法包括哪些? 劳动关系其实有很多种分类,我们所说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双方发生纠纷的依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法律对于劳动关系的种类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到底劳动关系分类方法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劳动关系分类方法包括哪些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 ·劳动合同怎样续签,如何续签劳动合同 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又协商一致的话,则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不过,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讲,他们都不是很清楚劳动合同怎样续签。从另一方面来讲,若最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可能需要作出补偿。那究竟不续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补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劳动合同如何续签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 ·职务侵占案件属于自诉吗 职务侵占案件属于自诉吗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法院审判的案件,自诉案件是由自诉人起诉,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职务侵占罪是不在自诉案件范围之内,属于公诉案件。对于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需要进行立案侦查,收集足够的证据,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二、职务侵占所需证据有哪些企业一旦发现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去经侦报案查处职务侵占犯罪行为。在进行员工职务侵占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 一、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人决定吗?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人决定是合理的,一般都是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如果对于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监护人还有异议的,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院的帮助。二、相关法律依据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按以下程序与方式确定监护人。《民法通则》第二节监护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注:未
·律师执行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收费么? 律师执行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收费么?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当事人都会委托律师代理案件,这样对于争取自己合法权益非常有帮助。律师代理案件是有收费的,像财产性案件的收费标准还是比较高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代理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援助服务,那么律师执行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收费么?下面我们共同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律师执行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收费么?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
·按揭买房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当你在买房的时候选择按揭付款,那么就意味着此时要比一次性付款的人了解更多的注意事项,尤其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然的话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究竟按揭买房签合同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按揭贷款买房,签订合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2、按揭贷款买房签合同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有哪些措施要点?拥有结构性能好、施工速度快且造价偏低的钢结构工程,渐渐出现取代传统上混凝土的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的形势。但是钢结构工程施工的质量是否合格则直接地影响了整个工程的结构安全,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故而监理工程师针对钢结构施工质量的控制,进行加强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一、在施工前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图纸,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在工程开工之前,组织监理人员对工程图纸以
·监视居住的期限有多久?监视居住到期后怎么办 监视居住的期限有多久?监视居住到期后怎么办?一、监视居住的期限有多久?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
·公司代通知金如何确定数额? 公司代通知金如何确定数额?“代通知金”的标准如何确定呢?《劳动合同法》规定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吗?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上个月工资高于社平工资3倍的,代通知金是否按社平工资3倍计算?当然不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