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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律师:您好!我对象是2016年9月生产工作时被坠落的卷钢砸伤。医院诊断为创伤性右小腿远端、踝、足毁损伤,右小腿软组织挫伤。县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能力障碍为五级,生活自理。劳动仲裁双方解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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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王赔偿,22岁男子交通事故致死、有一2岁女儿、无有交通责任
    22岁男子交通事故致死、有一2岁女儿、无有交通责任、应当怎样赔偿,应当赔偿多少钱?


·土地确权中有栏是否基本农田,否是怎样解释??
    土地确权中有栏是否基本农田,否是怎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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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张律师,可以请教你关于债务纠分的一些问题吗?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是免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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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6年8月份找朋友在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办理了115万的
    我2016年8月份找朋友在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办理了11.5万的贷款,因为当时放款的时候中介担心我拿钱跑了不给手续费,中介就让我把卡放在我朋友那里,中介是我朋友介绍给我的。然后钱到卡里了,等我朋友把卡给我后让我自己去查,我


·什么都没有,就是口头说的,怎么样才能要回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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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人威胁恐吓。严重影响工作生活。拿出证据起诉得话,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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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公司工作了十二,公司没给我买社保,我到退休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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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还在哺乳期但是她向我提出离婚我该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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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房屋确权时,因农村有儿子继承房产的传统,太奶奶
    90年房屋确权时,因农村有儿子继承房产的传统,太奶奶将自己名下的房子过户到我爷爷名下,当时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只有一张土地使用证,且户主名为我爷爷的,家庭成员栏中还有我奶奶和太奶奶两人,没有房产证。太奶奶的几个女儿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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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槐荫区法律常识
·特别法人可以做公司股东吗
  特别法人可以做公司股东吗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法定代表人对股东(或股东会)承担责任和享有权利。因此,非股东法定代表人应与股东(股东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没有签订聘用合同,则存在很大风险。比如:公司做了违法的事或者在外欠债,执法部门或债主一定到公司找法定代表人处理。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内部出了问题

·一般收受多少钱才算受贿罪
  由于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对受贿罪的量刑做出了修改,而之后出台的司法解释当中也同时对受贿罪的犯罪数额和情节进行了调整,那么就最新的规定来看,国家工作人员一般收受多少钱才算受贿罪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构成受贿罪,应予以立案追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

·新刑诉法律师会见权的规定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进看守所以后,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前,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能够会见到犯罪嫌疑人的。但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这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程序,因此在我国的新刑事诉讼法当中,就专门针对律师会见的问题,作出了统一的规范。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刑诉法律师会见权的规定是什么?一、新刑诉法律师会见权的规定是什么?新刑诉在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面上的规定全面吸收了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但是又与律师法有明显的区别。1、会见时间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方面?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方面?由于工程质量关系者人民的生命安全,故而各方单位都采取了一些措施,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控,但尽管如此,工程质量事故依旧时有发生,为了及时处理此类事故,较低损害范围,相关单位按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制定了一些处理办法,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方面?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四个方面: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

·解除合同的诉讼规定是什么?
  解除合同的诉讼规定是什么?解除合同的诉讼规定是《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

·分公司的租赁合同怎么签?
  分公司的租赁合同怎么签?1、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写明住房具体情况合同要写明住房用途合同中要约定好租赁期限。2、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修缮责任的承担住房状况变更转租的约定违约责任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二、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

·工伤赔偿找律师靠谱吗?
  工伤赔偿找律师靠谱吗?工伤赔偿找律师要多少钱??一、工伤赔偿找律师靠谱吗?工伤程序是否聘请律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需工伤职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自己决定是否聘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投保的,则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不了的可以向劳动仲裁提请仲裁。与单位协商不了建议你委托律师介入帮助维权为宜。个人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通过要请律师,越早越好。因为律师费用并没有增加,但是律师介入可以让

·抢劫罪数额为多少,怎么规定抢劫罪数额的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抢劫行为规定为犯罪,而此时有的国家对抢劫罪的数额规定较高,而有的则规定较低。那么在我国,抢劫罪数额为多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抢劫罪数额为多少跟盗窃罪不同,抢劫罪立法上没有对抢劫数额和情节作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抢劫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怎么制定的?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怎么制定的?当代社会是一个注重人权的社会,其中一点就显示为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为了防止一部分的企业劳动用工不履行法定程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以此来规范企业的用人行为,那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怎么制定的呢?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对劳动条件(工作场所)的卫生要求做出的技术规定,是实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技术规范,是卫生监督和管理的法定依据。本标准第13章、第14章和第15章为推荐性条款,

·行为人仅骂人算侵犯名誉权吗?
  行为人仅骂人算侵犯名誉权吗?一、行为人仅骂人算侵犯名誉权吗?行为人仅骂人算侵犯名誉权,具体的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如下所述:(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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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3:26:26: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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