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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市法律常识
·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关于物权请求权的吗
  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关于物权请求权的吗?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这是因为,物权是一种对世权,有要求他人不得加以侵害的权利。如你列举的:“有权请求侵害人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这是物权本身所具有的权能。物权请求权一般包括:1、返还原物请求权2、排除妨碍请求权3、消除危险请求权。4、恢复原状请求权有争议。二、物权请求权的主要性质首先,物权请求权是独立的请求权。其次,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权能。三、物权请求权的竞合状况物权请

·美容医疗纠纷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美容医疗纠纷协议范本是怎样的一、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等)、刑事责任(医疗事

·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后果是怎样的一、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后果是怎样的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

·解除股权质押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解除股权
  解除股权质押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解除股权质押?为了向银行或者第三者进行贷款申请,“股票持有人”可以把手中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当作抵押品进行股权质押。那么当“股票持有人”不再需要贷款申请时,解除股权质押条件是什么呢?其实要想解除股权质押很简单,只要协议双方都同意解除即可。下面就为您讲解一下如何办理解除股权质押吧。一、解除股权质押所需条件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合同到期后怎么写?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合同到期后怎么写?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是由用人单位人事部负责出具的,其内容上应该写明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劳动者个人信息、工作岗位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补偿条款等。下面是具体内容:你与我单位订立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 条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很多人都知道在买卖房屋的时候是存在很多风
  很多人都知道在买卖房屋的时候是存在很多风险的,而要是当事人没有正确采取措施进行应对,那这些风险就会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失。另外,您也不要忽略了,即使是进行房地产租赁,这其中也有一定的风险产生。那究竟房地产租赁的风险都有哪些?现在就由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房地产租赁的风险都有哪些1、房屋的最长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2、对于房屋的装修
·缓刑结束后就没事了吗?
  刑事诉讼过程中,其实罪犯可以争取一下缓刑,如果法官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宣判了缓刑的话,则此时暂时可以不用实际执行原判刑罚,不过会有一个具体的考验期。那是不是过了考验期罪犯就没有事了呢?关于缓刑结束后就没事的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进行解答。一、缓刑结束后就没事了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6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决刑罚不再执行,并应该由执行机关予以公告。所以,应当注意让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相关公告,便于以后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维护

·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仲裁法》第72条的规定,中国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就是说,中国的仲裁裁决需要其它国家承认和执行的,只要这个国家是《纽约公约》的成员国,当事人就可以向被申请执行人所在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在许多方面与外国法院判决

·罚没款的收支规章制度规定的缴纳期限是多久
  罚没款的收支规章制度规定的缴纳期限是多久一、罚没款的收支规章制度规定的缴纳期限是多久?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罚款上交期限为十五日。主要依据如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

·法院违法办案怎么办?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法院违法办案怎么办?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法院违法办案怎么办如果发现法院违法办案怎么办,可以根据该一审判决是否已经生效来处理:1、如果一审判决未生效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2、如果判决业已生效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也可由当事人自行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进行申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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