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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始他追我,为了和我在一起,他强迫了我,他说他没老婆没孩子,后面我怀孕两个月了,才知道他结婚了,小孩都三四个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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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父母的房产赠与了他的孙子但后来只有母亲
    赠与协议书父亲不在了母亲有权反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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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逾期交房想退房开发商说起诉才能退他们是想给退房吗有这个
    开发商违约要求退房,但开发商让起诉才能退,请问有这项规定吗?现在工地上没人干活,都说开发商没钱了。请问这样退房能成功吗?存在的风险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房归我,没有抚养费,我没有办理过户,如果我
    离婚协议书房归我,没有抚养费,我没有办理过户,如果我死了房子是不是归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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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姜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5月10号在工厂干活左手被电锯所伤食指和手掌连接的关节.肌腱.中指肌腱被割断个人小厂没有营业执照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保险在医院住院十天一共花了一万一千多老板用的我的农村医保保了四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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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送原始股
    几年前通过代理公司买的保险,说可以送原始股,上市后收入可观。买了近20万元的保险,可上市日期一等再等,一拖再拖,还是无果。最近看见一则报道有成功的案例可以通过法侓追回买保险的钱款。不知道我的可不可以要回呢


·一房交两维修基金,我该怎么办?
    我于月买了一0平米的二手房003建),当时房主说已向单位交纳了该房的维修基70元,但在房产局过户时,无交纳该房维修基金的记录,为买房,于是我交纳了该房维修基70元,事后原房主将向单位交纳该房的维修基金发票给我,事后我去找该


·中专实习半到期了,学校不让我辞职,还说辞职的话,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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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
  当国家相关部门、行政机关的行为或者国家政策侵犯到公民利益时,国家对公民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就是国家赔偿法。现在,就跟着我们一起学习有关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方面的赔偿标准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哪几个因素等相关内容吧!一、国家赔偿法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

·三无产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吗
  区别在于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另一种说法是,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而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行政拘留不去会怎样?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行政拘留不去会怎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有四种: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比较特殊的群体,一般都没有脱离父母的照管,绝大多数还在上学,特别是这些人正处在身心发育的关键阶段,心智不成熟。因此,他们违反治安管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时,应当坚持处罚为辅、教育为主的方针。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时,不宜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不宜通过

·法院不受理自诉案件都有哪些
  法院不受理自诉案件都有哪些一、法院不受理自诉案件都有哪些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

·房屋土地使用费的概念是什么
  房屋土地使用费的概念是什么?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使用土地的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有关土地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应根据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

·哪些疾病看守所不羁押2023
  哪些疾病看守所不羁押《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

·我国法院有逮捕的权力吗?
  一、我国法院有逮捕的权力吗?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根据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法院决定后签发的法律文书。通常人们常常认为是检察院、法院签发逮捕证,其实这是错误认识,检察院、法院签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通知书》,公安在根据该通知书签发逮捕证。军人犯罪通常应由军队保卫部门执行逮捕,由军事检察院提起诉讼,由军事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在营区外犯罪被地方公安部门抓获,也应移交军队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

·故意伤害私下和解如何处理?
  故意伤害私下和解如何处理?故意伤害私下和解如果故意伤害的情节并不严重,比如说仅仅是轻微伤。私底下和解之后案件就会被撤销,故意伤害刑事和解是允许的,但是实际上这种和解的话,对于当事人来说只是关于民事赔偿方面所达成的一致的意见,而对于刑法当中的罪名的承担的话,依然是需要由法院来作出判决的,有可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法院调解成功后还要判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如果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

·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内容有哪些
  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内容有哪些?有人买房是为了升值,有人买房是为了能有自己的安身之处,不管是炒房还是买房,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都应该予以重视,是对自己对家人的负责任,也是对入住的人的负责任。其实,在验收新房的时候,很多住户都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而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既总结了验收的方向,也规定了验收的标准,以下是详细内容。一、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总的法则是什么?(一)为了加强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屋面工程的质量验收,保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申请需要劳动者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障局进行鉴定。按照国家规定,鉴定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缺一不可。那么工伤鉴定需要医生出具什么证明吗?医生只负责治疗和出具诊断书,工伤认定由当地人社局下属的工伤科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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