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南海区律师黄页: |
南海区法律咨询 |
南海区法律常识 |
·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要件以及处理程序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要件以及处理程序是什么?1、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
·关于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关于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关于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构成要件行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没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的,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2)两个以上的单位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
·注册公司法人不占股份可以吗? 注册公司法人不占股份可以吗可以,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是公司股东。不是股东也可以作为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作为股东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也可以由非股东的公司经理担任。对于股东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其持有比例法律没有限制,可以是任意数额。《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二、公司法人不占股份的规定是
·按揭房离婚补偿是怎样的 按揭房离婚补偿是怎样的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二、按揭房子离婚后怎么办理按揭房子在离婚之后的办理程序需要分两种情况
·一、离婚出轨精神赔偿最多是多少钱? 一、离婚出轨精神赔偿最多是多少钱?离婚出轨精神损失费没有规定的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配偶一方的过错,造成无过错方精神上的痛苦和内心的创伤,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就其所受的精神损害赔偿要求过错方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于配偶一方的过错,造成无过错方财产上的损害,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就其所受的损害要求过错方赔偿。二、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离婚损
·企业买卖发票罪多少入罪? 买卖发票罪多少入罪?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普通发票”是指不能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普通发票,但发票本身是真的。如果出售的是假发票,则不按本罪处理.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立案追究。无论行为人是一次还是几次实施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的行为,只要发票数量累计达到50份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出售后他人是否使用,是否牟利,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既实施出售行为,又实施虚开行为,应该数罪并
·早退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早退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可以认定工伤的范围。在这一条中,明确了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三个要件:一是合理时间合理路段,二是非本人负主要责任,三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二、工伤认定的条件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
·出了交通事故同责一般怎么处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车流量的激增,车祸发生的频率也随之上涨。发生车祸之后如何处理,也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那么您是否知道出了交通事故同责一般怎么处理呢?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怎样的?下面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一、出了交通事故同责一般怎么处理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但须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快速处理的规定自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 一、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吗?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允许公民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的更换、挂失、补办。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认定是否可以?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认定是否可以?如果相关的机关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话,那么,不进行工伤认定,当然是需要交警部门来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于一般性质的交通事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来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但本案中交警部门并未就杜某某所发生的单方交通事故作出交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