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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少分财产的情况 离婚案件中少分财产的情况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一方重大过错。比如婚内出轨、遗弃孩子等等对离婚有重大过错的一方,这种情况不分基本不
·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股份转让等情况应变更劳动合同2、岗位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3、变更劳动合同期限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劳动合同期限问题5、农民合同制工人转为非农户口后应变更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方式是什么?1、员工辞职然后与第三方企业签定新的劳动合同。第三方企业在发给员工的要约中必须明确规定,只有员工向原企业提出辞职,要约才能生效。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原企业
·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生活中,继父母去世以后,为留下遗书,这个时候继父母的遗产应该由谁来继承呢?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不了解的朋友们,请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继子女能继承遗产的问题吧。一、在法律中,继父母与继子女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并明确《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继父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怎么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怎么赔偿标准是多少?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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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作为劳动者,除了关心公司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还会关心企业、公司是否为自己购买社保,购买社保是不是按照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那么珠海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珠海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平工资”调整影响的是缴费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月平工资”调整后仅影响到珠海基本医疗保险中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对其他险种缴费
·行政处罚无效和不成立是什么? 行政处罚无效和不成立是什么意思国家的行政机关固然对于我国公民和其他法人组织机构具有一定的管理权力,但这种管理权力不是没有限制的,比如说行政机关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作出的行政处罚就是无效的。无效的行政处罚,自然不需要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履行处罚结果。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是行政处罚无效和不成立是什么意思?一、行政处罚无效和不成立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不成立是指不构成行政处罚,是对相对人的制裁或强制是非法的行为的确认。而无效的行政处罚,则是对一个已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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