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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出纳应该怎样处罚 强迫交易罪出纳应该怎样处罚《刑法》第226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复婚的条件是什么? 复婚的条件是什么?复婚的条件是什么??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2、离婚后未再婚;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婚姻登记办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期限与误工费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期限与误工费是挂钩的吗?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期限与误工费是挂钩的,如果由于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入院治疗不能够正常工作的,肇事者还需要赔偿给受伤者一定金额的误工费用,如果双方可以进行沟通协调,就不用经过法律程序;但是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就需要诉诸法律。起诉可以将责任方和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2、要求医院出具
·交通事故只治伤不治病应该赔偿吗? 交通事故只治伤不治病应该赔偿吗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该赔偿。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
·脑梗塞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意外受伤或者意外死亡的事故率一直在大大增加,如果你是受害方,不管受伤轻重如何,都应该做司法鉴定,这样符合法定程序,也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那如果是脑梗塞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
·关于拒执罪自诉案范本是怎样的 当然还是在大多数的人的眼中都非常尊重法庭作出的判决结果的,可是有可能原本的一些民事纠纷到最后可能就会演变为刑事犯罪。被告方针对民事赔偿拒绝执行的话,胜诉方在这种情况下是需要按照拒执罪对当事人提起刑事诉讼的。所以下面我们就来给您提供一份拒执罪自诉案范本。一、关于拒执罪自诉案范本是怎样的?刑事自诉状自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
·养老保险退保能退多少钱? 养老保险退保能退多少钱如果在犹豫期内退保,那么就可以拿回已经缴纳的保费,不会有任何损失。因为任何保险都能退保,但是如果过了犹豫期退保,投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损失,并不可以全额退还保费。二、员工离职后养老保险如何交1、离任了养老保险怎样办依据《社会保险法》,您能够选择以灵敏就业人员身份继续交纳养老保险,也能够不缴费,等您有新的就业单位时,已交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能够和在新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年限累计计算。也就是说有工作单位的人必需依法按时足额交
·一、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是什么? 一、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是什么?1.女方怀孕哺乳期新婚姻法有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时候,男方无条件提出离婚请求。当然如果是女方同意的是可以的,女方这段时间有权提起离婚但是男方没有,除特殊情况外。2.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的配偶如果提出离婚要求,那么必须征得男方同意,如果男方不同意,而且无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是不允许离婚的。3.必须自愿在离婚的过程中必须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如果其中有逼迫胁迫问题存在,法院是不允许离婚的。4.完全民
·民法中何为遗失物与遗忘物 民法中何为遗失物与遗忘物在我国的民法中非常多看似很相同的概念,但是他们却存在着天壤之别的差距。比如说民法中常见的遗忘物和遗失物,虽然他们两个看似相同,但是却有很大的差别,在生活中有很多人将这两个概念混淆,那么民法中何为遗失物与遗忘物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这个问题。一、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1、遗忘物是遗忘人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为一时疏忽而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2、遗失物则是偶然将某物失落在某处,以至脱离自己的
·最高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的内容在我国是什么? 诉讼法在我国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实际上,很多普通老百姓并不清楚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因此都想要了解清楚最高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的内容在我国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申诉期限应当如何进行理解?刑事诉讼中申诉期限问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理解。在法院判决生效以后到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两年内,可以提出申诉;超过2年提出申诉,如果是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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