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扬州市律师黄页
 扬州律师黄页导航>> 扬州市 仪征 高邮 江都区 宝应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邗江区 广陵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扬州 >>扬州市律师

  律师推荐

扬州市律师史微微
史微微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813125429
扬州市律师姜春
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扬州市律师王庆磊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扬州市律师徐志勇
徐志勇 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扬州市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扬州市律师高晓光
高晓光 律师
   >>扬州分站
扬州律师网首页
扬州法律法律咨询
扬州市律师
扬州市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扬州市律师
 
  → 咨询须知

 扬州市律师黄页:
    高晓光江苏江扬律师事务所
江苏扬州解放北路29号
江苏·扬州
[江苏扬州律师加盟] [江苏扬州法律网站加盟]

 扬州市律师咨询
·江苏常熟,单位有名员工办理2017年12月退休手续,
    江苏常熟,单位有名员工办理2017年12月退休手续,次月留用在上班,1月发生工伤骨折,2019年6月取出钢板,7月鉴定10级,由于属于退休返聘,没有做工伤认定,现在员工要求按意外伤害赔偿,伤残赔偿金按17年计算8.02万,营养费180天,

·扬州市律师热线:13813125429(史律师) 17761982628(姜律师) 18036231135(王律师) 

·我孩子的一颗门牙给另一个孩子搞缺了一小块,对方认全责,现在孩
    我孩子的一颗门牙给另一个孩子搞缺了一小块,对方认全责,现在孩子还小才10岁,医院说现在只能补牙,要到18岁才能做牙套,想知道对方应该赔多少钱?


·结婚五个月女方提出离婚礼金钱要返还吗?
    结婚五个月女方提出离婚礼金钱要返还吗?


·离婚案,对方不愿意离婚,想找律师代理
    离婚案,对方不愿意离婚,想找律师代理

·扬州市律师热线:13813125429(史律师) 17761982628(姜律师) 18036231135(王律师) 

·儿子网络x博一夜就输了2万三万千近二年~三年一起加起
    儿子网络x博一夜就输了2万三万千近二年~三年一起加起来有二十~三十万


·我零八年为别人担借款是否还要我负责
    08年我为朋友担保借款,他们之问没有告诉我还了两次款,还有部分未还,现在债权人向我要钱,我有权拒绝吗


·职工医保办退保以后还能继续交吗?
    职工医保办退保以后还能继续交吗?

·扬州市律师热线:13813125429(史律师) 17761982628(姜律师) 18036231135(王律师) 

·我老婆离家出走四了,我们还没离婚,两个孩子都是我抚养
    我老婆离家出走四了,我们还没离婚,两个孩子都是我抚养


·您好、我是一家正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业务经理、我姓雷、对方单位
    您好、我是一家正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业务经理、我姓雷、对方单位:南京雄霸机电实业有限公司、地址:江宁区谷里街道聚源路2号、、在我单位2013年1月到2014年9月期间,在我单位维修车辆费用总计31138元、期间我电话联系对方单位的车管


·您好!想咨询一下,涉嫌帮助犯罪分子转账,已经被刑拘了
    您好!想咨询一下,涉嫌帮助犯罪分子转账,已经被刑拘了,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过多久能出来

·扬州市律师热线:13813125429(史律师) 17761982628(姜律师) 18036231135(王律师) 


 扬州市法律常识
·未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解聘怎么办
  未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解聘怎么办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所有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工资未满半年的可以要求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工资的代通知金。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如与单位发生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二、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

·工资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合法?
  工资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合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从这个规定看来,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这个“时”的理解似乎是有争议的,有的朋友认为这个“时”就是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按份侵权责任划分规定是什么?
  按份侵权责任划分规定是什么?一、按份侵权责任划分规定是什么?按份侵权责任划分规定是侵权人应当是按照侵权的份额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损害结果是由于多个加害人造成的,但是多个加害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故意和过失,而是在互相没有串通、互不知情的情况下各自独立实施了侵权行为,他们各自所实施的行为由于某种偶然的因素结合起来,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各人自扫门前雪”,加害人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即可。应当承担按份责任的,数个加害人应当按照其行

·法律证人亲属作证有效吗?
  法律证人亲属作证有效吗?在法庭上亲人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能作为有效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

·谁可以提出离婚,能够提出离婚的主体有哪些
  虽然离婚是需要一方当事人提出,那到底谁可以提出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谁可以提出离婚?1、《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因此,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2)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生产销售假药罪择一重罪裁判规则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择一重罪裁判规则是什么?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
·私募基金股权投资证书怎样才能获得
  私募基金股权投资证书怎样才能获得一、什么是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

·刑诉法解回再审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再审其实就意味着当初的判决结果可能从头到尾都是错的,那不排除案件原来审理的时候是存在着司法贿赂或者重大职务犯罪的。再审在我国的刑事案件审判当中属于非常特别的一种状况,因为审理的是属于原先已经终结了的案件,想必您也应该比较关注,刑诉法解回再审法条的规定是什么?刑诉法解回再审法条的规定是什么?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果还未转移,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或是尽快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如果出现出借人放弃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低价转让财产、或进行其他减损自己财产的行为时,这时出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即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

·拖欠抚养费能要利息吗?
  一、拖欠抚养费能要利息吗请求支付拖欠抚养费的利息,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与法无据,因此请求支付拖欠利息的要求,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
 扬州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扬州市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5 21:24:3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