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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死亡不赔偿怎么办 在工地死亡不赔偿怎么办建议按照流程申请工伤鉴定,之后的赔偿金额可根据鉴定等级出来后才能确定,如果老板不能按时赔偿,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然后双方进行协调,如果老板依旧不赔偿,那么就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解决。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故意杀人的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杀人的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
·担保人的义务包括哪些? 担保人的义务包括哪些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但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2、应当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3、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4、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等。二、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有哪些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
·集体土地使用证到哪可以贷款? 集体土地使用证到哪可以贷款?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使用集体土地,而集体土地也只能在集体内部流转。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加快,许多农民开始开发农副产品,这会需要资金的支撑,那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贷款?集体土地使用证到哪可以贷款?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为您作一个简单的回答。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能不能贷款,到哪可以贷款?根据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不能进行抵押贷款的。根据《物权法》第1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
·终止劳动关系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在当今社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现在很多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已经通过我国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保护,用人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不得无缘无故的和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如果终止劳动关系的话,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员工是可以领取到经济补偿金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终止劳动关系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终止劳动关系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其本人
·土地使用方式变更应注意什么? 土地使用方式变更应注意什么?一、土地使用方式变更应注意什么?(一)土地使用方式变更必备资料1、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报告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2、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若为股份制企业的须提供董事会决议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3、原土地使用证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4、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属于在建工程的提供房屋建设工程开发投资额25%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份(原件需在窗口核对)。5、以协议方式交易的,提供转让协议3份(原件1份,复
·民事诉讼中的拘传措施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中的拘传措施是怎样的?1、对被告的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对原告的拘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3、对法定代理人拘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必要时
·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法律情形? 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法律情形有哪些一、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法律情形有哪些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
·自己发现重婚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吗? 自己发现重婚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吗?自己发现重婚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及六机关《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重婚案件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也可以由当事人提起自诉。重婚案件情节轻微、因果关系清楚,有明确的自诉人和被告人、不需要采取侦查手段就可以调查清楚的,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控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如果对于其中证据不足需要采取侦查手段才能查清案件事实的,或者认 ·离婚财产分配与孩子的关系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配与孩子的关系是怎样的1、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给予补偿原则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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