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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笔迹的特征有哪些? 司法鉴定笔迹的特征有哪些?笔迹个性特征不同表现特性。可划分为绝对笔迹个性特征和相对笔迹个性特征。1、相对笔迹个性特征主要是指书写人由于年龄、区域文化等社会环境的影响所形成的笔迹特征个性化,主要表现为:一是笔迹的年龄个性化特点。如,中学生笔迹中的稚嫩、美术字化现象,老年人笔迹中动笔的正常弯曲抖动、轻飘无力、单字结构松散凌乱等。二是笔迹的社会环境个性化特点。如,书写人行业用语的特殊写法,区域性简化字、方言字的特殊写法,以及个性化的签名字迹、
·聚众斗殴主犯能保释吗?保释要如何办理? 所谓的保释,就是咱们通俗意义上所说的取保候审,在某些案件中,针对一些特殊的人群,法律是允许办理取保候审的,当然,保释也不是自己说了算的,更是一点保证金就可以解决的事儿,想要保释,首先就需要满足基本的条件。那么聚众斗殴主犯能保释吗?保释要如何办理?一般来说,保释与否,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只有满足相关条件的时候,才可以保释。一、聚众斗殴主犯能保释吗?是否可以保释,看是否符合保释的适用条件。申请保释的适用条件是:1.可能判处管制、拘
·企业职工老工伤待遇申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企业职工老工伤待遇申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企业老工伤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领手续时,要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老工伤人员登记表》、《老工伤人员确认意见书》、《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以及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支付。2、工伤待遇因人而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
·车身划痕险理赔范围是什么? 车身划痕险理赔范围是什么?划痕险的保险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如果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就属于免责范围了。划痕险针对的是车身漆面的划痕,若碰撞痕迹明显,划了个口子,还有个大凹坑,这个就不属于划痕,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如果车子出现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就可以由划痕险来赔,但是要是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碰撞、刮擦而导致的汽车漆面的划痕,就不在划痕险理赔范围了。所以,在“行驶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为了保护赠与合同的利益,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特定类型的赠与合同,如公平合理的赠与合同。然而,许多人会误认为,所有的赠与合同都必须在公平的情况下履行,但并不是所有的赠与合同都是不能撤销的。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1、原则上,公证合同不能撤销,但符合法律规定的事项的法律撤销可以撤销。2、赠与人有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是在满足法律要求之前给予赠与人和受赠人悔改的权利,使赠与人不致于产生情感冲动、轻率、鲁莽
·什么情况下属于侵犯演员广告肖像权 什么情况下属于侵犯演员广告肖像权广告中比较容易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尤其是肖像权与表演者权。1、使用漫画形象。有的广告既想利用影视演员等知名人士的影响力,又不能付出成本得到相关人士的授权,就采取一种类似打草边球的方式:在广告中使用知名人士的漫画形象。前一段时间,赵本山把谷歌、天涯在线告上法庭,理由是这两个公司在广告中使用了自己的动漫形象。因为涉诉广告使用的是动漫,主要使用的是小品《不差钱》中的形象,所以到底是侵犯了赵本山的肖像权还是
·离婚证据怎么收集? 离婚证据怎么收集?离婚证据怎么收集??(1)、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
·精神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我们国家对于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是越来越多,尤其是对于精神病的司法鉴定,那么精神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的内容有哪些?根据我们国家的司法来讲,对于相关事宜应该进行相关本人的保守秘密,还要遵守相关的规则的回避。详细的请看下面的文章。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三)保守案件秘密。(四)遵守有关回避的法律规定。第十六条 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徇私舞弊、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第五章 委托鉴定和鉴定书第十七条 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时,需有《委托鉴定
·监事会主席职责是什么 监事会主席职责是什么一、监事会的职责是什么1、检查公司财务;2、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4、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7、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8、调查公司异常经营情况
·食物中毒属于意外险吗 在我们日常认知中,可能会觉得意外是指生活中的突发事件,比如走路摔倒、或者在正常生活中遭受了一些突发事件,那么食物中毒呢,算不算是意外,我们来看看。食物中毒属于意外险吗一般情况下,个体因食物中毒是不属于意外的。“食物中毒”:要分情况而论!对于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毫无疑问的属于意外;但是对于个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则不能归为意外。因为如果你吃的是常规的食物很有可能是你体质问题导致的,比如各种过敏或其他的,属于病理性范畴;如果你吃的是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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