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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住的房子是老公单位的房改房,我们只有60%的产权,按规定这房子我们只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因为孩子有我抚养所以房子也就由我居住,我付给老公房款总数的一半。可是,新的问题又来了,最近老公单位要将房子改为100%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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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居乘我家没人就把与我家和她家挨着的一间,封了我们家门,朝自己家开了个门,关键那间里面还有我家的东西,就这么霸占去了,我们家有房屋买卖协议书,房产证这些的,邻居不承认,居委会和房管局掉档案,跟他们说,他方房子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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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主任您好!我是一名退休女职工,我的一个亲戚欠我家40万元,至今一分钱未还,最近连电话也不接,请求您的帮助。我何时到何地向您面述?请求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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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标准是什么1、人体损伤是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项目进行赔偿的,其中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计算的。2、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

·不动产证解冻公积金担保人还需要承担担保责
  不动产证解冻公积金担保人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一、不动产证解冻公积金担保人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1、不动产证解冻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了,因为不动产解冻的条件一般是不动产所有人履行了还款义务,债务关系结束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也结束。2、主合同解除时,担保合同约定担保合同同时解除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二、关于抵押担保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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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到什么时候?
  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到什么时候?一、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到什么时候?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商标续展程序(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
·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对于高空坠物如何防范
  一、在我国民法典中对于高空坠物如何防范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

·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障的发展惠及人民
  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障的发展惠及人民。公司,企业也为了更好的留住人才和保证员工的生活情况为其提供保险,也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是,不同地区的要交纳金额也是有差别的。那么厦门五险一金缴交比例是什么呢?下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厦门“五险”基数与缴纳比例1、五险定义: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简称“社保”。2、养老、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以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
·认罪服法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存在着自首,这个制度自首的话,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存在着自首的行为,那么在判定相关的最紧的时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实际上我国除了自首还存在着认罪伏法,很多人想了解一下。认罪服法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规定的?一、认罪服法对量刑的影响是怎样规定的?一般而言,“认罪”是指犯罪人出于悔改或者认错的心理而明示或默示承认自己已经做出某种带有犯罪性恶劣行径的行为。它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主观方面,犯罪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内心深

·发生事故时劳务分包承担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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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的关系是什么?
  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的关系是什么?一、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的关系是什么?(1)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民法典》(2021.1.1.1生效)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在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实际出资人的投资权益应当依双方合同确定并依法保护。(2)权属争议。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

·行政强制执行复议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强制执行复议程序是怎样的?一、行政强制执行复议程序是怎样的?行政强制执行复议程序具体如下:1、行政复议的申请①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②申请复议应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申请复议范围·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③申请复议应符合法定形式2、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的受理,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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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2:13:08:4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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