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宝应泾河镇律师黄页
 扬州律师黄页导航>> 扬州市 仪征 高邮 江都区 宝应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邗江区 广陵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扬州 >>宝应泾河镇律师

  律师推荐

泾河镇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泾河镇律师姜春
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泾河镇律师史微微
史微微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813125429
泾河镇律师徐志勇
徐志勇 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泾河镇律师王庆磊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泾河镇律师陈德斌
陈德斌 律师
泾河镇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泾河镇律师闻云高
闻云高 律师
泾河镇律师付桂茂
付桂茂 律师
   >>扬州分站
扬州律师
宝应律师
宝应律师事务所
宝应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宝应律师
 
  → 咨询须知

 宝应律师黄页:
    徐悦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大学南路97号
江苏·扬州
    邵军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125号
江苏·扬州
    蒋林祥江苏日出律师事务所
江苏高邮市海潮路金拇指广场B座401
江苏·扬州
    万春娟江苏韵合律师事务所
江苏扬州市文昌东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三号楼十楼
江苏·扬州
    沈志军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扬州分所
扬州市维扬路19号
江苏·扬州
    周健扬州安宜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宝应县泰山西路海事处二楼
江苏·扬州
    王飞江苏韵合律师事务所
江苏扬州市四望亭路231号二楼
江苏·扬州
    朱德全江苏中立信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仪征市司法大厦3楼
江苏·扬州
    闻云高江苏民泰律师事务所
江苏高邮市海潮东路8号楼
江苏·扬州
    倪文胜江苏日出律师事务所
高邮市中山路358号
江苏·扬州
[江苏扬州律师加盟] [江苏扬州法律网站加盟]

 宝应法律咨询
·工作11年离职补偿,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已连续工作11年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已连续工作11年,平均工资七千元,按劳动法,若离职,老板应补偿我多少?

·宝应泾河镇律师热线:18052597110(章律师) 17761982628(姜律师) 13813125429(史律师) 

·劳务派遣承诺返费,到期后没有给说没有发票
    劳务派遣承诺返费,到期后没有给说没有发票


·李律师你好,我同事说借用我信用卡用一下,结果在我不知
    李律师你好,我同事说借用我信用卡用一下,结果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申请了备用金,盗刷了我八万块钱,


·双方撞车都有责任一方轻微受伤故意讹人怎么处理
    双方撞车都有责任一方轻微受伤故意讹人怎么处理

·宝应泾河镇律师热线:18052597110(章律师) 17761982628(姜律师) 13813125429(史律师) 

·自己骑电动车手机掉地面被捡走了。调取监控追踪到他家里
    自己骑电动车手机掉地面被捡走了。调取监控追踪到他家里。他拒绝归还


·男方提出离婚,需要返还彩礼吗
    结婚一年,婚后男方多次提出离婚,最后我同意了,但是男方现在要我返还彩礼钱,结婚期间,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是用彩礼钱买的,以及家里一系列的生活开销。


·当时买的商铺?7交房返租三。直到现在房子还没盖。现在又?9?月退钱。这
    当时买的商铺?7交房返租三。直到现在房子还没盖。现在又?9?月退钱。这情况怎么?

·宝应泾河镇律师热线:18052597110(章律师) 17761982628(姜律师) 13813125429(史律师) 

·只有转账记录,借出的可以要回不?
    只有转账记录,借出的可以要回不?


·厂里辞工不让请假也不让一气之下和主管打了一架被开除是
    厂里辞工不让请假也不让一气之下和主管打了一架被开除是


·我在一个朋友的蛊惑与欺骗下,跟他一起去银行办了一张借
    我在一个朋友的蛊惑与欺骗下,跟他一起去银行办了一张借记卡,卡名是我的,密码与联系人手机号是他的,并在他的要求下,开通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与优盾。办好后,朋友把借记卡与优盾带走。没想到他私自背着我骗取银行贷款,钱打入

·宝应泾河镇律师热线:18052597110(章律师) 17761982628(姜律师) 13813125429(史律师) 


 宝应法律常识
·股权转让合同诉讼时效中断之后会产生什么样
  股权转让合同诉讼时效中断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纠纷中基本上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分割。协议分割没有特别的规定,双方自愿协议并且签字生效就可以了,很多人不是特别了解诉讼分割的相关问题,最关心的莫过于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离婚析产分割的诉讼费规定是: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
·立遗嘱的费用是多少由什么确定?
  立遗嘱的费用是多少由什么确定?立遗嘱的费用是多少由财产所有者选择订立遗嘱的方式来确定,具体收费情况如下: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4.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二、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

·一、贺兰二手房买卖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一、贺兰二手房买卖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一)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二、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

·法院规定借条诉讼律师费由谁承担?
  法院规定借条诉讼律师费由谁承担?如果没有约定承担主体,一般由委托律师的人承担;费用一般都是根据案情和涉及的标的同具体的律师协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律师所、不同律师、不同案情、不同当事人的要求及案件标的等都会影响律师的收费标准。二、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多少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00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当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之后,需要尽快的申请做工伤认定,这样才有利于之后对事故进行处理。然而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拖的比较久,超过了规定的申请时效,肯定就是不利的。究竟我国对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规定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规定是怎样的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

·年最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东华、拓东、联盟、茨坝(平坝区)、龙泉、鼓楼、金辰、青云(云山、昙华、佳园、理工大学片区),区片补偿标准:251196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青龙片区、白沙河片区,区片补偿标准:21186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茨坝(山地区)、青云(其他区域),区片补偿标准:186780元/亩。其他:双龙街道办事处、松华街道办事处,85061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

·孙子算不算法定继承人
  孙子算不算法定继承人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后他所拥有的财产,就是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从他死亡开始进行财产继承。孙子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代位继承遗产。很多人认为,孙子是没有权利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这个观念其实是错误的,孙子也是有机会能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当孙子的父亲先于其爷爷死亡的,孙子可以代为继承其爷爷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位继承是

·我国各地结婚要多少钱?
  虽然说结婚的目的是为了找一个能陪伴自己终生的伴侣,结婚要多少钱并不是非常重要,过分重视钱是一种攀比的行为。但结婚的排场还是很重要的,女孩的娘家人会根据结婚的彩礼钱而决定是否将女孩嫁过去。我国各地经济发达程度不一样,所以结婚需要多少钱也是存在很大的差异的。以下结婚消费的内容仅供参考一、南京结婚要花多少钱?1、房屋一套(80平米以上,市区),以均价6000元计,6000×80=48万。2、装修,以中等装修,80平米算,计5万3、家电及家具,计3万(有部分女方

·离婚后的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后的财产如何分配《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

 扬州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宝应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6 2:12:10:4568.
小官庄镇 祭墩、竹墩、奤墩汉墓 朱氏家祠 夏集镇 宝应湖 黄塍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