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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席镇律师徐志勇
徐志勇 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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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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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席镇律师王庆磊
王庆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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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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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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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造成伤者9根肋骨骨折,病人住院1个月,要出院了,请问伤残鉴定怎么办理,还有一些赔偿问题该怎么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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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人已经送到看守所了,定案是刑事案,在这个情况下能取保候审通过吗?58.241.21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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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老家房子拆了移迁到城里去了是不是老家的所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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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相处之间买了房子,二个人的签字,房子买好后几个
    二个人相处之间买了房子,二个人的签字,房子买好后几个月她背叛分手了,买房她拿了六万,其余首付都是我给的,房贷也是我在还,当时她带了一个丫头一起生活,我打工的钱都交给她,丫头每年有一万的保险,还有她借出去的钱,房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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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亲属1年前在朋友那里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500元,1年后公安局通知买家说摩托车不合法买家才知道摩托车是偷的(卖家是个团伙,偷了30多起),到了公安局交了摩托车还交了1000元罚款,没过1个月公安局又来代人说是买家是帮助销赃,现


·我想出国上学,的公正怎么办
    我到哈巴上学的双公证。得多钱呀


·交通肇事我们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交通肇事我们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某某在一家小厂打工开车,是一辆农用四轮车,老板让出去修车半路发生交通事故,被一辆摩托车撞在车厢上,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后座一人受轻伤。双方都无驾驶执照,都没有任何安全措施,这种交通事故某某应该怎么办。应该承担什么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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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邗江区法律常识
·什么是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
  什么是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因占有物被他人侵占或者妨害占有人请求给予损害赔偿的纠纷。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占有保护的债权保护方法,占有物受到侵占或者妨害,如果已经造成了占有人的财产利益损失的,则成立侵权行为,占有人产生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值得注意的是,“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应理解为对占有利益的损害,与《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九条、第四百六十一条所规范的占有物上的损害赔偿责任有本质差异。而且,可以行

·一、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

·抢劫罪小量物品怎么处罚
  我们知道现实生活中如果盗窃的数额比较小或者偷窃一些小物品的话,那么一般是不会被认定为犯罪的,不过是会给予行为人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而要是抢劫罪里面涉及到的财物价值比较小的话,其实,也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您知道抢劫罪小量物品怎么处罚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抢劫罪小量物品怎么处罚抢劫小量物品,涉嫌抢劫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构成抢劫罪,看是否有从轻的情节积极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保证合同应包括的内容主要有什么
  保证合同应包括的内容主要有什么根据《担保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保证合同包含如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二、哪些情况下可能导致保证合同无效按照我国现行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可因下述原因而归于无效(一)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

·一、柳州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一、柳州离婚抚养费多少钱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

·离婚协议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的约定可以反
  离婚协议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的约定可以反悔吗?可以反悔,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变更抚养条款:(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第

·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离婚方式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法院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2、法院判决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及赔偿标准如何规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及赔偿标准如何规定?伤残等级赔偿系数标准:按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划分为十级,赔偿系数从100%至10%,分十级逐级递减。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赔偿项目及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范本是什么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不管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建立起来的劳动关系都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一些关于劳动者的权益就没有办法得到维护,同时,造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当然也存在着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那么,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范本是什么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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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2:09:47: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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