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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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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镇律师姜春
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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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镇律师王庆磊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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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镇律师徐志勇
徐志勇 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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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镇律师史微微
史微微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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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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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申请离婚
    您好,我结婚2年,有个13个月大的儿子,目前我带着儿子在我父母家居住。怀孕期间,对方母亲得了严重的忧郁症和失眠症,当时我不工作,长期在家,给我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压力,也和对方开始发生争吵。我和对方都是独生子女,本想如果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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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这边发生了老人被城管殴打进院,这里如何获得媒体支持,我们想征求媒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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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配车的相关问题,你好
    你好,我公司要给下面的员工配电瓶车,请问下要不要与员工签署什么合同或是其他什么文字性的文件呢?


·十月21号,十点多人家把我撞了,膝盖受伤当时去医院了
    十月21号,十点多人家把我撞了,膝盖受伤当时去医院了,没报警,现在两个月了还没好,还要再家休息,叫人家陪营养不良人家不赔。我想问一下起诉能解决吗?


·离婚协议丢失了,该如何补办?
    我2010年跟前夫离婚了,现如今要结婚了,需出具以前的离婚协议,。但离婚协议弄丢了,怎么补办?要哪些手续?本人是江苏泰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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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成龙律师,我有点债权想要回他公司正好在你办公处附近
    黎成龙律师,我有点债权想要回他公司正好在你办公处附近,所以想与你谈谈。电话联系行吗?


·我想质询一下你们在劳动合同不到的情况下有公司无理由单
    我想质询一下你们在劳动合同不到的情况下有公司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男方要求返还彩礼
    我和男方没有结婚在一起生活两年多生有一女,现在分开了男方要我返还彩礼钱,彩礼都用在这两年的生活上,孩子也不给我,还经常来纠缠不清,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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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邗江区法律常识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效力怎么认定?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效力怎么认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行为。我国实行严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制度。《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

·夫妻如何申请协议离婚夫妻异地可以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双方就离婚事项达成协议后,应该如何申请协议离婚?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那么夫妻异地可以协议离婚吗?协议离婚相关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夫妻如何申请协议离婚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

·刑诉法询问证人是怎样的方式?
  证据是侦破案件、确定犯罪行为、审理判处刑事处罚的关键,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证据的种类有很多,按照其存在形式的不同,大概可以分为物证和人证,人证就是刑侦人员找到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证人,并取得证言,那么,刑诉法询问证人是怎样的方式呢?一、询问证人的含义询问证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证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的一种侦查行为。询问证人的目的在于取得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证言,通过证言发现案件线索,查找犯罪嫌疑人,查明案情。询问证人对
·很多人买房时都觉得自己的房子怎么看怎么好
  很多人买房时都觉得自己的房子怎么看怎么好,可住进去之后却变了样。现实中,往往在实际居住使用过房屋之后,才会发现房屋可能存在一些质量方面的问题,而此时就想要退房。那按照法律的规定,到底房屋质量不合格退房是否可以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房屋质量不合格退房是否可以房屋质量问题有很多种,小到墙面渗水,大到房体倾斜,像这种大的问题比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一般很少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存在这样的问题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

·工程发包的形式  一、工程发包方式有哪
  工程发包的形式  一、工程发包方式有哪几类?  工程发包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施工(监理)企业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施工(监理)企业投标。  2.直接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工程直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企业承包。  特殊专业工程或施工条件特殊的工程,才采用直接发包(即委托)的方式。  具体的适用招标发包的工程范围。根据《招标投标法》附则

·眼睛是人类感官中最重要部位之一
  眼睛是人类感官中最重要部位之一,生活中眼睛的作用是无处不在的,如果在工作中眼睛发生了意外该怎么办呢?眼部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工作性质进行等级鉴定,具体内容可以阅读下面的内容。眼部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三级: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2、双眼矫正视力

·一般知识产权纠纷能否仲裁
  一般知识产权纠纷能否仲裁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仲裁的条件之一是有仲裁协议,如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有约定仲裁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二、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仲裁的好处1、更易于实现公正。这主要是因为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通常都有很强的技术性,审理起来远比一般的案件更为复杂。仲裁可以聘请技术专家参与,消除纠

·国内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国内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

·一、交通事故造成精神伤残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造成精神伤残如何赔偿?交通事故中主张赔偿精神损失费是合理的。交通事故必然牵涉到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影响较为严重的,其赔

·报假警会受到什么处罚?
  报假警会受到什么处罚1、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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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2:09:38: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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