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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假币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走私假币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刑法对走私假币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刑罚:(1)犯走私假币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犯走私假币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核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的规定进行处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
·一、劳动法中规定兼职不签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法中规定兼职不签劳动合同吗?兼职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但如果能签订书面合同最好。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二、劳动关系和劳务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23年修改内容是什么? 当前,期货投资非常热门,一方面是大众理财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最近的股市动荡比较厉害,所以一部分人选择进行期货交易来进行理财活动,同时也要求大众对期货交易的相关法律知识加以了解,那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改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第二条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二、第四条修改为:“期货交易应当在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民法典打印遗嘱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打印遗嘱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民法典打印遗嘱的效力认定是符合两个以上见证人签字注明日期即为有效,根据《民法典》第1136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将在2021年1月1日颁布实施。打印遗嘱要想有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员在现场见证。2、见证人员必须要在每一页上签名。3、必须要注明年月日具体的日期。二、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有法律效力的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以
·公路分布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是怎样的 公路分布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是怎样的?公路的质量在建设完成初期一般是看不出来的,质量的好坏一般是要用时间来检验,虽然质量会在长时间之后才能看出来,但是在公路的建设初期还是应该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公路分布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这个结果是相当重要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关于工程质量评定的规定一、工程质量评定1、一般规定1.1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按本标准附录A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
·枪弹痕迹司法鉴定的步骤是什么? 如今,司法鉴定已经成为了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重要的辅助手段,尤其是在枪击案件中,公安机关需要对现场的枪弹痕迹做出鉴定,来判断枪支类型,推断犯罪过程,为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那么枪弹痕迹司法鉴定的步骤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一、枪弹痕迹司法鉴定的步骤是什么?枪弹痕迹检验鉴定的步骤与其他形象痕迹的检验相同,都要经过预备检验、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和综合评断。1、预备检验。在预备检验阶段,主要是了解案情、熟悉检材、明确检验
·公司法注册资本减少的规定? 公司法注册资本减少的规定?建立一家公司是需要启动资金的,而且需要到专门的部门去进行登记,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公司的注册资本时常发生变动,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或者减少都是正常,但是公司法对注册资金是由规定的,那么公司法注册资本减少有什么具体规定呢?一、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
·第一顺位继承人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我们知道,死者若未留下遗嘱明确说明继承人是谁,就要遵循法定继承。那么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哪些?第一顺位继承人证明需要什么?什么情况下第一顺位继承人会被依法掠夺继承权?我们为您整理说明。一、第一顺位继承人证明需要什么材料第一顺位继承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
·占股多少可进入董事会 持有3%以上股份才能进上市公司董事会。上市公司董事会产生办法:第一、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案,即拥有推荐董事的权利;第二、上市公司股权一般比较分散,持有15%成为第一大股东的例子很多的;第三、有一种关于选举董监事的投票方法叫累计投票制,确保中小股东的提案权;第四、董事可以不是股东;第五、选举程序大致是有股东向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即生效,当然这个过程当中独立董事要发表意见,交易所也需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核。
·适用指定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有哪些 适用指定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有哪些监视居住也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法律中规定监视居住是不能超过6个月的,从这点来看监视居住的期限是要短于取保候审。而这里面还包括了指定监视居住的情况,法律中规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才能指定监视居住。那究竟适用指定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适用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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