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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宏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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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城镇律师李乾溶
李乾溶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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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城镇律师姜舂
姜舂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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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城镇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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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小霞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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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于2017年4月购买海安县元方缘公司股权,元方缘承诺2017年十二月31号前挂牌新三版,且净利润三千五百万元,未对现承诺可回购,现都未能挂牌,也官司缠身,也不回购,能追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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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后的那个月有没有全勤奖
    你好1我想问一下,如果我3月15号开始上班,到4月15号满一个月,那我4月份这个月上满班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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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是厂里销售,把钱转账给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没有交给厂里财务,现在厂里不给货,部门经理又失踪了,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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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在响水县六套乡集镇上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属于被骗的,拿到房时才知道办不到房产证,我想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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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骑行电动车乘载小孩途中午过斑马线时由于指示灯不亮与机动车发生事故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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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陪产假问题
    江苏省规定陪产假是15天,但是公司规定却是10天,我想问一下,公司的这个规定符合规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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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溧阳法律常识
·过失犯罪的各类情况是什么
  过失犯罪的各类情况是什么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即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实害结果,而非任何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又被称为有认识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夫妻之间一方单独遗嘱怎么办?
  夫妻之间一方单独遗嘱怎么办?夫妻之间一方单独遗嘱如果处分的是属于个人合法所拥有的财产,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那么应当是共同协商一致才能够完成。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东除权日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东除权日是什么意思?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您的经济生活水平都有所提高,因此手边也有很多闲钱可以用来投资理财,您投资理财的话,很多人都会选择股票,实际上股票,他是比较专业的。比如说存在着股东除权,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东除权日是什么意思?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股票除权日?股票除权是由于公司股本增加,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有所减少,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

·法律服务合同是否印花税?
  法律服务合同是否印花税?一、法律服务合同是否印花税?要缴纳印花税。具体有:1、立合同人,2、立据人,3、立账簿人,4、领受人,5、使用人。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5、经

·中介未告知土地使用年限算违约吗?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土地使用者对土地拥有使用权的期限,根据我国土地使用相关管理条例,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在70年左右。但是很多人在购买房产时并没有清晰的关于土地使有权年限的概念,很多房屋中介也并没有明确告知其相关内容。那么中介未告知土地使用年限算违约吗?土地使用年限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2023年高温补贴政策是什么?
  什么是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二、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高温补贴是企业人性化的福利,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在夏季温度达到35℃以上时,在室

·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备案吗
  当地政府为了统计当地人民的就业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到相应的就业服务中心去备案,相同的,如果解除了劳动关系后也需要及时的删除备案,那么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备案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备案吗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在劳动局备过案,取消劳动合同也需要去劳动局取消备案。与就业备案相对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移交职工
·签完劳动合同未给员工一份是否需要支付二倍
  《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存在不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情况,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用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首等于认罪吗?
  您都知道,在我国刑事诉讼过程当中存在着自首的环节,如果自首的话,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处罚就可能减轻或者是从轻进行的。当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对于自首的理解是非常狭隘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晰的知道一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首等于认罪吗?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首等于认罪吗?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担心的一个问题是: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不认罪或者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是否就不构成自首了?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问题

·在我国关于个人工伤申请书怎样写?
  当劳动者在劳动期间受伤,就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以此保证自身权利,以及生活状况。那么什么是工伤?其鉴定的方式又是什么?在我国关于个人工伤申请书怎样写等等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的法律知识要点。一、在我国关于个人工伤申请书怎样写工伤申请书认定,是需要由用人单位申请的,用人单位在30日以内依法为企业因公受伤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如果已经错过了这个时间,单位没有为你申报的,那么员工本人可以申请了。申请只需要填写《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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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2:04:10:4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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