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宜兴万石镇律师黄页
 无锡律师黄页导航>> 无锡市 江阴 宜兴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无锡经济开发区 无锡太湖新城 惠山经济开发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无锡 >>宜兴万石镇律师

  律师推荐

万石镇律师王庆磊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万石镇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115062590
万石镇律师姜舂
姜舂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万石镇律师朱效武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万石镇律师陆荣忠
陆荣忠 律师
万石镇律师周国栋
周国栋 律师
万石镇律师何俊英
何俊英 律师
万石镇律师唐天宇
唐天宇 律师
   >>无锡分站
无锡律师
宜兴律师
宜兴律师事务所
宜兴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宜兴律师
 
  → 咨询须知

 宜兴律师黄页:
    蒋正娟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无锡分所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西大道1890号发展大厦1705
江苏·无锡
    吴高俊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
江苏无锡市广益路188号14楼
江苏·无锡
    何俊英江苏金乐律师事务所
江苏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号龙山大厦1317-1319室
江苏·无锡
    周国栋江苏法瞻律师事务所
无锡市解放南路槐古豪庭8号7楼
江苏·无锡
    刘培辰江苏神阙(宜兴)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宜兴市氿滨南路10号宜城软件园大厦17A
江苏·无锡
    李艳华江苏钟山明镜(无锡)律师事务所
江苏无锡市新区长江北路12-17
江苏·无锡
    钱益锋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31号
江苏·无锡
    唐瑜珍江苏阳羡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宜兴市解放中路百汇商城3楼
江苏·无锡
    韩向东江苏崇安律师事务所
无锡市县前东街288号
江苏·无锡
    王一静江苏中智律师事务所
无锡市健康路4号国贸中心七楼
江苏·无锡
[江苏无锡律师加盟] [江苏无锡法律网站加盟]

 宜兴法律咨询
·陈律师我老婆在厂里出了工伤,厂里买的是伤残保险。请问
    陈律师我老婆在厂里出了工伤,厂里买的是伤残保险。请问,在不在社

·宜兴万石镇律师热线:13057336353(王律师) 13115062590(章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土地权属纠纷,请教律师0前在村集体组织分地的时候
    请教律师0前在村集体组织分地的时候,剩下了一小块荒地,由于这块块荒挨着我家的土地,所以就将这一小块地口头(没有合同)分给了我家,但是我家并未耕种,而是由我家亲属耕种,而且我两家之间没有任何约定。目前,由于该块土地被占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及得到工伤赔偿?
    律师您好:我母亲在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人民医院做保洁工作,保洁的工作是承包给宝应华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总公司在扬州,叫扬州华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在2012年4月5日晚下班回家的途中出了交通车祸,对方为酒后驾驶付全责。对我


·我买了同事的二手房,有买卖协议,现在房子涨价了,卖方
    我买了同事的二手房,有买卖协议,现在房子涨价了,卖方不肯过户,我们该怎么办!对方要我们再多给他钱,才肯过户。222.49.193.147

·宜兴万石镇律师热线:13057336353(王律师) 13115062590(章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您所反应的问题已交江苏省人民检查院处理。请问是什么意思
    您所反应的问题已交江苏省人民检查院处理。是上级部门重视了,还是要接案办理。117.87.236.2


·土地复垦需要向村民公示吗?
    土地复垦需要向村民公示吗?


·盗窃罪累犯怎么处罚
    在五年之间又犯罪的累犯现在三万一年吗

·宜兴万石镇律师热线:13057336353(王律师) 13115062590(章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车子出事故,导致报废,走报废程序,贷款又还不上,能叫
    车子出事故,导致报废,走报废程序,贷款又还不上,能叫


·我和朋友合伙开餐饮,八月份我本人撤股,合伙人要继续经
    我和朋友合伙开餐饮,八月份我本人撤股,合伙人要继续经


·工伤责任认定我有责任吗?
    您好!我带人去工地干活,因为我技术好老板按工资给了我提成,一次意外我带去的人脚让木头砸伤了,他在附近的医院看了一星期,报销了医药费就回老家了,他在老家把我告上了法院,要我赔偿他的医药费和误工费,现在法院传票下来了,

·宜兴万石镇律师热线:13057336353(王律师) 13115062590(章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宜兴法律常识
·工程款纠纷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工程款纠纷起诉的条件是什么?一、工程款纠纷起诉的条件是什么?1、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相应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27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二条,对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根据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是指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并出具质量合格证书。但是当建设单位未组织验收,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出具了合格证,是否可以认

·法院决定逮捕后宣告无罪的国家赔偿可以申请
  一、法院决定逮捕后宣告无罪的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是可以申请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综上,被

·执行过程中债权能否转让?
  执行过程中债权能否转让?一、执行过程中债权能否转让?执行过程中债权可以转让。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二、债权转让相关的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

·债权人可否起诉债务人妻子的父母?
  债权人可否起诉债务人妻子的父母?一、债权人1、债权人(Creditor)与“债务人”对称,是债务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2、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3、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
·走私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走私罪的行为表现包括:1、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2、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手法逃避海关临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3、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偷逃关税的;4、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擅自出售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其他海关监管货物
·口头遗嘱如何办理公证
  口头遗嘱如何办理公证一、口头遗嘱如何办理公证口头遗嘱要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方为有效,口头遗嘱要转化为书面方式,才可以办理公证手续。口头遗嘱办理公证应当至公证处办理,由立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作出书面受理登记,必须提交立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册以证明本人身份情况,如所立遗嘱中涉及财产的处分,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财产权属的证明。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

·一、交通小事故扯皮技巧要误工费需要什么证
  一、交通小事故扯皮技巧要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据?1、《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2、《收入状况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3、《病历》或者《出院小结》。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内容包括

·侵害姓名权的形式有哪些
  侵害姓名权的形式有哪些很多人认为姓名只是一个代号,但是在法律中,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在生活中,因为姓名权被侵害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那么侵害姓名权的形式有哪些呢?今天整理了关于侵害姓名权的形式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侵害姓名权的形式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姓名就是针对他人姓名实施某种积极行为,阻挠他人行使自己的姓名权。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干涉他人决定自己的姓名,强迫他人命何名或者不命何名
·农村的宅基地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无偿收回?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年限农村宅基地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有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获得,此宅基地无年限限制。二、农村宅基地无偿收回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所获得的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无偿收回的,除非发生以下几种情况:1、改变宅基地使用性质宅基地作为村民生活基本资料,村民可以无限期免费使用,但仅限于居住,若村民擅自更改宅基地的用途,如修建工厂、商铺等,农

 无锡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宜兴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6 1:59:59:4408.
磬山崇恩禅寺 陶祖圣境 张公洞 宜城街道 屺亭街道 高塍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