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江阴顾山镇律师黄页
 无锡律师黄页导航>> 无锡市 江阴 宜兴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无锡经济开发区 无锡太湖新城 惠山经济开发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无锡 >>江阴顾山镇律师

  律师推荐

顾山镇律师朱效武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顾山镇律师王庆磊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顾山镇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顾山镇律师姜舂
姜舂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顾山镇律师齐奋
齐奋 律师
顾山镇律师徐菲
徐菲 律师
顾山镇律师陆荣忠
陆荣忠 律师
顾山镇律师唐瑜珍
唐瑜珍 律师
   >>无锡分站
无锡律师
江阴律师
江阴律师事务所
江阴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江阴律师
 
  → 咨询须知

 江阴律师黄页:
    潘卫斌江苏储君律师事务所
江苏无锡市凤宾路1号写字楼19楼
江苏·无锡
    宋立波江苏舜韬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江阴市丹芙春城9-6号
江苏·无锡
    刘培辰江苏神阙(宜兴)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宜兴市氿滨南路10号宜城软件园大厦17A
江苏·无锡
    吴高俊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
江苏无锡市广益路188号14楼
江苏·无锡
    王凌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江阴分所
江阴市文化中路18号3F
江苏·无锡
    陈绩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无锡市中山路198号汇金广场A座2101室
江苏·无锡
    章晓明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无锡市槐古豪庭8号8楼
江苏·无锡
    徐军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江阴分所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258号
江苏·无锡
    郑建国江苏双汇律师事务所
江苏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15号三楼
江苏·无锡
    方来红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钟书路99号国金中心63楼
江苏·无锡
[江苏无锡律师加盟] [江苏无锡法律网站加盟]

 江阴法律咨询
·请问我在物流公司二级分拨做全职的
    请问我在物流公司二级分拨做全职的也就是搬活也做钱也是我收但在前两天我丢了9000块钱我就走了我和我们领导说我的工资还有4000多我不要了但是他说他要报警还说他要做假账说把账做成56万说让我陪56万

·江阴顾山镇律师热线:18501560386(朱律师) 13057336353(王律师) 18951945636(章律师) 

·婚内老公钱的协议离婚时有无效用
    婚内老公签了一份协议,大致说如以后他提出离婚,而我又无过错,他愿补偿一笔钱给我,现在他起诉离婚,此协议有无法律效用


·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违章建筑是否有保全的价值?
    1、债权人对违章建筑能否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是否有保全的价值?2、该违章建筑已经租给别人开店好几了,现在政府准备对其进行拆迁,租赁户已经交了全的租金,租期还未满,租赁户能否要回多交的租金?向政府还是出租人要?对租赁

·江阴顾山镇律师热线:18501560386(朱律师) 13057336353(王律师) 18951945636(章律师) 

·我老婆是我奶奶的姐妹的女儿的外孙女可以结婚
    我老婆是我奶奶的姐妹的女儿的外孙女可以结婚


·十级工伤赔偿多少钱啊?
    赣榆区十级工伤可以赔偿多少钱?


·去年我开车碰了了,我是全责,伤者花了有30多万医疗费
    去年我开车碰了了,我是全责,伤者花了有30多万医疗费,我购买了商业险100万和不计免赔率险,现在伤者要起诉我和保险公司,11月2号在邳州事故组处理,请问保险公司可以全赔吗?处理那天我可以不出庭吗?

·江阴顾山镇律师热线:18501560386(朱律师) 13057336353(王律师) 18951945636(章律师) 

·打款了以后不发货。强买强卖。
    打款了以后不发货。强买强卖。


·交通事故,结果不敬人意
    交通事故,结果不敬人意


·辞职后工资是三个月后发的,但是提成已各种理由不发怎么
    辞职后工资是三个月后发的,但是提成已各种理由不发怎么

·江阴顾山镇律师热线:18501560386(朱律师) 13057336353(王律师) 18951945636(章律师) 


 江阴法律常识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否定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否定吗?交通事故认定一般是不能否定的,但是可以通过申请再次认定的方式进行分析判断。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证据,应当具有证据的基本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加以审查判断是证据使用的必然要求。1992年12月1日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文件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

·日本旅游签证可以网上办理吗
  日本外务省此次最先开放的是面向中国游客的单次赴日旅游签证。北京的驻日大使馆最先开始开通受理赴日旅游签证的网上申请,按计划,日本将于明年4月在中国的所有领事馆均开通网上申请服务,这是日本有史以来第一次开通赴日旅游签证的网上受理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

·隐名股东有权决定法人代表工资吗
  隐名股东有权决定法人代表工资吗?隐名股东有权决定法人代表工资,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看股东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该协议在公司内部是有效的。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是按地区确定的,全国没有统一标准。

·这个嘛要看你和公司签订的合同里的条约的具
  这个嘛要看你和公司签订的合同里的条约的具体情况。如果你们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清楚的要求合同到期后,员工是否进行续约的条款,或者没有清楚要求离职时提前多久申请等条款,那么是可以在合同到了期限时,直接走,可以不用进行提前申请。因为合同对你的行为在合同到期时便已经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但如果你在合同到期前直接不管不顾的走人,这个是不行的,公司可以用合同保护公司的权益。不管你是在试用期还是已经成为该公司正式的员工,合同期限内想离开都需要提前申请,提前

·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共有吗
  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共有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

·留置权占有是什么意思,需要注意哪些
  留置权占有是什么意思,需要注意哪些想必很多人对法律中的留置权比较陌生,但是它却时时刻刻在我们的周围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那么,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占有又是什么意思,留置权的合法占有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下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一、留置权的含义及法律效力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其效力为: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

·解除劳动合同要哪些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要哪些条件我国劳动法在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就劳动者有过错和劳动者无过错两种情况作了不同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

·多久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诉讼?
  多久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诉讼?入职后一个月不签订就可以诉讼,《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

·土地使用40年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40年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相应的土地制度也在完善,我国现在实行国家土地所有制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因此个人和企业所享有的是土地使用权,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那么土地使用40年的住宅到期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一、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

·自治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在订立后可以更改
  自治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在订立后可以更改吗?自治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在订立后可以更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的权利。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义务。第十一条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业主共同决定。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

 无锡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江阴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6 1:58:41:4384.
江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临港经济开发区 青阳镇 长泾老街 大福蚕种场旧址 江阴君山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