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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舂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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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桥街道律师朱效武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厚桥街道律师王庆磊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厚桥街道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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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桥街道律师姜舂
姜舂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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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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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益锋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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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我在公司上班13多,签了无期限合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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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五十岁了,还在厂上班,厂里没给买保险了。明拆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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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和妹共同继承财产吗?
    娘家拆迁,父亲不在,母亲出嫁,我是长女出嫁了,妹妹也嫁人了,但是妹的户口在家没迁,我是因为上学原因迁出去的,结婚后我又拿钱回去把房子起了一层,现在我可以回去跟妹分房子吗?因为是拆迁,有两套房,我想拿一套,可不可以?


·江律师你好!我儿子的手机一直开机,打电话就是没有人接
    江律师你好!我儿子的手机一直开机,打电话就是没有人接,其他人也连系不上,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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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人骗了一个喜欢我的男孩子晚上约我吃饭我喝多了把我睡了但是我并不喜欢他我让他赔钱他一直拖说不发工资怎么办已读


·民生工程的开发商合同逾期违约,拒不履行违约责任。请了
    民生工程的开发商合同逾期违约,拒不履行违约责任。请了该区xx兼市多个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担代理律师负责区法院的民事诉讼,请问是否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给予该律师特别关系人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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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锡山区法律常识
·我们知道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来说是由家庭中的
  我们知道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来说是由家庭中的父母承担,但是也存在很多的不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的人员,比如说未成年少女的生育问题,双犯罪人员的孩子抚养问题等等。社会抚养费征收机关是哪里?这个一般是计划生育的行政部门进行征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生活,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机关是哪里?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2、当事人的生育行

·加班时间有什么限制
  用人单位要是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要做到合法合理,同时也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加班工资。而此时,不是说支付了加班工资之后,就可以没有时间限制的安排加班。对此,您知道我国关于加班时间有什么限制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加班时间有哪些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条对加班作了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

·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劳动关系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员工就需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有事需要休息的话,肯定是需要请假并且批准以后才可以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一、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会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法地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经过单位集体讨论决定以后,并征求单位工会

·哪些情况下是属于无证驾驶
  哪些情况下是属于无证驾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交法》)及实施条例和各地方的实施办法,以及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进行归纳,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1、没有驾驶证的;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6、驾驶证被暂扣的;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

·刑法中亲告罪流程主要是什么
  刑法中亲告罪流程主要是什么一、刑法中亲告罪流程主要是什么?1、提起诉讼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2、法院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

·一、醉驾吹气190怎么处罚?
  一、醉驾吹气190怎么处罚?根据道路交通法规的规定,醉驾190以上处扣12分、罚2000元、再加上15日的行政拘留的处罚。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目前我国认定酒后驾车标准的起点是0.2%(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瑞典为0.02%,德国0.03%,日本0.05%,美国0.08%。二、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

·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包括哪些
  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包括哪些合伙人是可以被除名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自首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对于自首和立功的罪犯,我国一般都是会酌情进行处理。而法律中对自首和立功的具体情形规定不一样,不过实际的量刑原则上却是差不多的。那到底这个立功自首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呢?不同的省市关于自首的量刑也有详细的规定,下文中就请您跟随我们一起进行了解吧。一、自首的量刑原则是什么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我国刑法对自首处罚的一般规定。应当注意,我国刑法对自首采取的是相对从宽原则而非绝对从宽原则。绝对从宽原则是指应当从宽,而相对从宽

·申请司法鉴定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申请司法鉴定的最长期限是多久一般来说,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案件,申请司法鉴定的申请人都非常急于知道最终的鉴定结果,当然,这个鉴定的结果也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诉讼结果,因此,对于申请人来说,等待是比较难熬的。那么申请司法鉴定的最长期限是多久?费用由谁承担?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申请司法鉴定的最长期限是多久?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

·怎样认定是否适用缓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只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所以适用缓刑的条件比较严格。那究竟怎样认定是否适用缓刑?也就是说,认定适用缓刑的标准是什么?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一、怎样认定是否适用缓刑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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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1:57:29: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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